学术咨询服务正当时学报期刊咨询网是专业的学术咨询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5-04-03 10:04所属平台:学报论文发表咨询网浏览: 次
论文导读:任何民族的繁衍生息和发展,都必须具备良好的食品安全基
论文导读:任何民族的繁衍生息和发展,都必须具备良好的食品安全基础。保证城市食品安全已成当务之急。建立城市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食品安全论文,城市,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任何民族的繁衍生息和发展,都必须具备良好的食品安全基础。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和有力手段保证食品安全,是一个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保证城市食品安全已成当务之急。
城市是人类聚居的特定场所,它与人口相互依存,二者缺一不可。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人口正面临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对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较大威胁。
1、有毒食品层出不穷。食品作为一种商品,生产加工需要经过一系列专门的工艺和手段。免费论文。食品安全首先在生产阶段未能得到有效保证,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出现了大量使用有毒物质进行加工生产的情况。如在畜禽养殖饲料中,添加有毒工业原料,追求低成本,缩短养殖周期。典型的有使用“瘦肉精”喂养生猪,使用硫黄等物质熏制黄花菜和辣椒,用工业原料“吊白块”加工包点,以及使用工业酒精或盐制售食品。根据商务部公布的《2005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显示:绝大部分农民不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售药目录;近50%的农民在使用农药和售药时没有农业技术人员指向,只是凭感觉,一药多用现象特别普遍;一些农民受利益驱动,打过农药的蔬菜未过休药期即采摘上市销售;这些食品被生产出来后,混进城市居民的餐桌,食用之后往往致癌并导致居民死亡,给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带来巨大危害。
2、食品污染花样百出。食品在生产、包装和使用过程中,也经常受到各种有害物质的污染而对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有些污染是食用者自己无意中造成的,如用报纸等印刷品包裹食品而致的铅污染;但更多的受污染食品则是由生产者或销售者主观造成的。根据卫生部通报的2006年果蔬汁饮料、酸奶、果冻和增强免疫力类保健食品等食品卫生监督抽检情况,食品生产过程中违法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仍然非常突出。曾经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雀巢奶粉某些物质含量严重超标事件和多种食品使用“苏丹红一号”作为染色剂案件,均在城市居民中引起轩然大波。
3、食品中毒触目惊心。食品是每一个人的生活必需品。问题食品危害的是一个广泛的消费群体。事实证明,问题食品的危害具有极强的大众性。近年来,学校食堂由于管理不规范,造成大批学生集体中毒的情况并不乏报导,类似的事件在一些酒店和宾馆也时有发生。根据国家卫生部公布的统计数字,2005年全国共发生重大食品中毒事件256起,中毒9021人,死亡235人。2006年全国共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报告596起,中毒18063人,死亡196人,涉及100人以上的食物中毒17起。而且,除农村外,集体食堂、学生中食物中毒的发生频率很高。由此可见,食品中毒已经日益成为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原因。
二、深刻认识城市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免费论文。
食品是与人们接触广泛、影响深远的特殊商品。社会分工使每一个人既可能是食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又必然是食品的消费者。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环节中,人们通过食品建立密切的相互关系。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千家万户的安危和社会稳定,它的产生有着道德、法律和体制的多方面原因。
1、社会道德的缺失是诱发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道德是调整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它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结果发生重大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人都是“经济人”,在追求个人收益最大化的利益趋动下,存在采取一切可知手段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扩大销售的倾向。其中的一些手段和方法必定会给消费者和社会增加成本,造成影响甚至是危害,这种“内部成本外部化”做法最终使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在公德与私利之间,难以避免地采取侵害公德维护私利的行动,使城市食品安全失去道德屏障。在媒体的报导中我们不难发现,许多向城市提供食品的生产者就不食用自己制售的食品。因为他们生产和销售的是一种纯粹供别人消费的商品,这些商品所具有的危害,他们心知肚明。明知具有危害,却仍然大量生产并销售给他人食用,是一种典型的恶意侵害。这种主观上故意侵害行为产生的根源就是社会道德的缺失。
2、法制系统的弱化是助长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原因。市场经济中的许多行为带有与生俱来的缺陷,需要借助完善的法律来规范。但是,确保食品安全的有关法规还存在诸多不适应性。首先,国内相关立法还有许多地方不能达到确保城市食品安全的要求。我国已颁布的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数量多达十几部,总体性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仅对食品质量作了一些概要性规定,未能充分体现新阶段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有些法律法规在制定时,对食品安全问题缺少充分考虑,当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时,就显得难以适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为例,该法在总体上偏重工业产品标准和强制性标准,涉及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多为推荐性标准,能用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强制性标准几乎没有。另外,尚未建立起有利于激发各类社会要素参与城市食品安全的综合决策机制和经济社会运行机制,现行的政策法律中甚至有相当一部分内容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精神相违背。其次,执法领域对食品安全事件处罚过轻,以罚代刑也变相地助长了制售问题食品的气焰。第三,卫生、防疫、食品监督、药监等部门的法律监督职责不明确,既存在明显的交叉执法现象,又导致新形势下出现的许多新领域还处于法律监管的真空。因此,完善相关政策法律的工作仍然艰巨。
3、管理体制的漏洞是滋生食品安全问题的直接原因。管理是运用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社会主体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这类来自外部的强制措施是人们行为得以规范的保证。无论是食品生产者还是食品销售者,在日益完善的市场经济中,都是绝对的逐利者,都是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经济人,他们的一切行为与对外界环境的要求都必然朝着有利于自身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努力,这就不可避免地使他们的行为想方设法去钻管理上的空子。在任何食品安全案件中,管理上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漏洞。例如,许多行政执法部门管辖权逐步集中上收,问题食品多发的城乡结合部、村镇和小作坊却出现了“管不到,管不了,管不好”的执法真空。对于交叉领域的管理真空,各监管部门同样也存在职能交叉与缺失,导致部分批发商和农贸市场不愿意在食品卫生管理方面加大投入,即使建立了市场准入制度,也只是流于形式,难以落实。这种管理体制上的漏洞是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伴生现象,是前进中的问题,必然要求在发展中得到解决。如何在阶段加强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建设,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已经成为保证城市食品安全的重要任务。
三、建立城市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路径选择。
基于前述分析,要保证城市的食品安全,从宏观上应当考虑三个方面;其一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消除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心理温床,发挥道德让不法者“不愿”的效果。应当围绕食品安全长期开展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清醒地认识到食品安全对所有人和全民族的重大意义。让制售问题食品的企业和个人从内心上产生愧疚感和罪责感,停止生产问题食品;让所有接触到问题食品的普通群众形成围堵打击的责任感,面对一切制售问题食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令问题食品无处遁形。其二是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构筑打击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屏障,发挥法律让不法者“不敢”的效果。应当尽快确立着眼长远的立法指向思想,从保护全民族长远利益的高度来制定确保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着手尽快制定一部专门针对城市食品安全的法律,将食品及营养保健品的生产、销售等内容都囊括进来;尽快完善现有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法律法规,减少和防止法律漏洞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其三是改革行政监管体制,堵塞滋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一切漏洞,发挥管理让不法者“不便”的效果。既要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还要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绩效考核,更要理顺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议设立专门的城市食品监管机构,把卫生、防疫、食品监督、药监等部门的这部分职能集中到一起,合署办公。
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要建立确保城市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还可以考虑在以下几方面着手:
1、建立和完善媒体披露制和追踪制。
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为新闻媒体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更高的平台,是保证城市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一是要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新闻媒体的定期通报制度,保证所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检验、投诉、查处等情况向新闻媒体及时提供,方便媒体在第一时间将食品安全讯息公诸于众。二是要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制度。所有针对食品制售的定期或突击检查,都应与媒体合作展开,提供全程跟踪采访报导的条件,完善现有新闻披露制,做到及时、公开和公正。三是与媒体合作开办专栏或专题。借助媒体,由执法人员向群众介绍打击问题食品的进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等情况;由权威专家传授各类食品的标准知识和识别问题食品的方法等,增强群众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的自我保护能力。
2、适当考虑建立规模化生产型的食品行业垄断制。
适当的行业垄断,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产品的长期质量。对于肉制品、乳制品和营养保健食品,可以考虑推行地区乃至国家监控下的适度垄断。将适度垄断与严格的市场准入制有机结合,形成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有效激励。垄断的逐利动机和市场准入的外部压力将促使企业严格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从长远角度考虑企业发展,为食品安全奠定良好的企业基础。同时,针对垄断给经济发展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政府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建立严格的原料采购检查制度,产品定期呈验制度。另外,在产品价格上应由物价部门切实把关,实施最高限价,既保证食品安全,又维护消费权益。
3、建立和完善大众化小食品的原料追查制。
源头污染是食品安全隐患潜在的最大所在,对食品安全构成的威胁最大。大众化小食品具有品种多,销量大,生产分散等特点。由于贴近群众生活,产生问题的可能性也最大。目前已经建立的追溯制,主要还只对成品进行管理,只是事后管理,要从源头控制并保证食品安全,还须建立对生产原料的追溯制。首先是原料供应上的随单制度,做到任何生产原料都随时能够得到产地确认,保证发现问题能及时在源头上进行封堵。其次是成品包装上的标示制度,任何食品的外包装,除规定标示生产日期和地址外,还应增加原料生产日期和产地等内容。既使消费者能清楚产品来源,也有助于规范原料生产。第三是产地检验上的公示制度,应经常对原料产地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过官方网站、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时向群众通报。
4、建立和完善对地方官员的行政问责制。免费论文。
加强行政监管是保证食品安全的有力手段。在对相关执法部门进行绩效考核之外,还应建立和实行对各级地方官员的行政问责制。各级地方官员的职责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要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就包含了提供让人放心的食品这一内容。一要明确地方官员在确保食品安全问题上的职责。要将确保无重大问题食品,杜绝群体性食品中毒等作为地方官员的主要职责,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二要制定和实行地方官员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的责任登记制度。各级官员应高度重视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的高发期和高发人群。通过制定对学校、幼儿园、酒店、餐馆的定期巡查登记制度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的登记备查制度,加强对地方官员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督查。三要建立并落实严格的奖惩制度,各级行政官员在监管食品安全方面的政绩,应当做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指标。成绩突出的说明工作到位,可优先考虑奖励提拔,而任内出现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地方官员,则应予以责任追究直至刑事处分。
建立城市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确保我国城市居民身体健康,中华民族日益强盛的改革举措,既能治标,又能治本。只有从长远上考虑我国城市食品的安全,才能真正构建出社会主义的和谐蓝图!
主要参考书目:
①姜杰、彭展、夏宁.《城市管理学》.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
②周京力.《民以何食为天》.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7年1月
③张文学.《食品安全环境管理》.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年2月
④任盈盈.《食品安全调查》.上海:东方出版社,2004年7月
⑤有关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网站
转载请注明来源。原文地址:http://www.xuebaoqk.com/xblw/354.html
《食品安全论文建立城市食品安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