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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26 16:43所属平台:学报论文发表咨询网浏览: 次
种子质量监管工作是现代种业健康发展和农业用种安全的重要保障,新《种子法》颁布实施后,种子检验对现代种业发展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陕西各级种子管理部门上下联动,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面对新形势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为此下面文章在深入研究
种子质量监管工作是现代种业健康发展和农业用种安全的重要保障,新《种子法》颁布实施后,种子检验对现代种业发展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陕西各级种子管理部门上下联动,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面对新形势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为此下面文章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对策,供从事种子质量监管工作人员参考。
关键词: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思考
随着我国种业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种子管理重心逐步从事前许可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对现代种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作用日益凸显。特别是新《种子法》颁布实施,在品种审定登记、生产经营管理、种子质量认证方面对种子质量检验提出了新要求。陕西省种子管理站按照中央、省统一安排部署,两年来在种子检验机构完善、职能发挥方面开展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对全省种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支撑作用。
1全省种子质量管理主要工作成效
1.1加强检验机构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
省种子管理站以检验机构建设、检验技术培训、机构能力考核为抓手,全省检验检测能力全面提升。新《种子法》颁布实施两年来,新投资建设15个种子检验室,累计投资建设达64家,种子检验机构布局进一步完善,覆盖全省的质量检验网络基本建成;各级种子管理机构举办各类检验技术培训50多期,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有力提升了检验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严格实施种子检验机构考核制度,2年组织开展4次机构考核,12个市、县级种子检验机构通过考核或复评审。
截止2017年底,全省通过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的检验机构已达24家,初步建成一个以省级为龙头、市级为主导、县级为基础的种子质量安全监管框架体系,基本满足全省种子质量安全监管需要。同时,严把企业办证准入门槛,从检验仪器、人员配备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要求,积极落实企业质量管控主体责任,着力提升企业对种子质量的自我控制水平。
1.2强化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种子质量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因素。2017年在种子生产、销售的关键时期,各级种子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冬、春、秋三季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省、市、县三级年共抽查检测各类农作物种子样品6000余份,覆盖玉米、水稻、小麦、油菜、蔬菜等作物种子,合格率为99.3%,抽取样品量与检验合格率均创历史新高。同时,加强小麦玉米种子生产季度巡查,检查面积9200hm2。对抽查发现的有问题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有效保障了全省种子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
1.3聚焦质量安全热点,杜绝转基因作物非法种植
转基因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各级农业管理部门从转基因生物研究品种审定(登记)、加工经营、进口和加工等诸多环节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开展转基因生物试验研究的,指导其严格按照生产的控制措施、制度建立、安全隔离和残余物与收获物的处理保存,妥善保管试验档案。
对种子生产基地从播种、苗期、花期开展多频次、全覆盖检查,确保种子生产基地安全,对南繁基地采取企业自查、市级全面检查、省级抽查的方式,严查私自开展转基因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对违规试验和育种材料坚决予以铲除。在种子生产和销售的关键时期,结合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对抽取的企业库房内加工包装的种子和市场销售的种子进行转基因检测,坚决杜绝转基因种子下地。
2陕西省种子质量监管工作面临主要问题
尽管全省监督检测能力大幅提升,但与种业发展对种子质量监管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种子质量标准不完善、部分县级检测机构检测人员不足、设施不全等问题,制约监督检验能力有效发挥。
2.1种子质量标准亟待完善
《种子法》中将稻、玉米、小麦、棉花、大豆作为主要农作物进行审定,又确定了粮食、油料、蔬菜等29种作物从2017年5月起作为第一批开始施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据统计,目前已完成登记品种2600多个,截至2018年3月上旬,品种登记申请数量已达9900多个。目前现有现行有效的种子质量标准数量还十分有限,极大地影响了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2.2部分县级机构人员数量素质与日益增长的监督检验需要不相适应
随着种子管理重心不断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种子监督检验工作日趋繁重。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检验机构应具备5名以上的检验人员,机构才可以正常履职。少数县级种子检验机构专业检验人员不足,部分由其他部门人员兼职,由于种子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性强,监督检验检测职能未能有效发挥。特别是随着科技发展进步,种子检验已从原来的常规检测向常规检测+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等分子检测方向发展,检验人员技术水平要求越来越高,检验人员的数量与专业技术水平都难以满足工作需要。
2.3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仍需完善
配备适应检测项目需要的仪器设备是保障检验工作正常开展的基本前提。以陕西为例,检验机构在用的质量检验的仪器设备使用时间大多在10年以上,且市县一级的仪器设备大多仅具备开展净度、发芽率和水分指标的检测,难以更好地发挥为农业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的作用。
3新时代种子质量监管要求与对策
当前,我国农业正处在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时期。农业农村部明确将2018年确定为“农业质量年”,决定从2018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要求全面完善种子质量标准体系,不断强化检测能力建设。面对陕西种子质量监管体系存在实际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3.1加快制定完善相关种子质量标准及操作规范
一是对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甚至是企业标准进行梳理,对已有标准根据近年来种子质量监管情况,对相关指标进行适当调整。二是对已列入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的作物尽快开展市场调研,了解掌握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种子质量情况,及时组织专家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三是完善《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相关细节,如:抽查样品的提供、扦样人员的具体要求等。四是制定监督抽查相关的规范文书,包括扦样单、询问笔录、生产商确认函、检验结果确认函、确认函的领取记录、需要上报的样品信息表、检测结果表等,以便于检验人员在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使抽查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3.2加大检验人才引进培养
人员是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重要资源。一是对现有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主要是对《种子法》《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体系文件中对样品抽查、检验、结果报告等内容的培训,同时对每次抽查可能遇到的新问题进行预判,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二是加大对高素质、高学历农作物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及时补充新鲜血液,适应种子分子检测等检验工作发展要求。
3.3加强对检验工作的资金支持
检验工作的开展,资金是第一位的,缺少了资金支持,检验工作将寸步难行,建议对已具备检验环境设施、人员并且通过在农业主管部门考核的合格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加大资金支持,使其充分发挥为农业主管部门产业决策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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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如何做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