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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09 17:29所属平台:学报论文发表咨询网浏览: 次
摘要:在轴心时代的中国,荀子对社会控制思想构建了完备的系统。而在西方的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是与荀子最具可比性的思想家。荀子建立了从上层统治者的德化、礼义教化、政令规范、刑罚制裁四个层次的社会控制模型;亚里士多德的社会控制思想也包括了人性论、教
摘要:在轴心时代的中国,荀子对社会控制思想构建了完备的系统。而在西方的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是与荀子最具可比性的思想家。荀子建立了从上层统治者的德化、礼义教化、政令规范、刑罚制裁四个层次的社会控制模型;亚里士多德的社会控制思想也包括了人性论、教育、经济政治资源的合理配置、法律制裁与妇女的管理。对比二者思想,可以窥见东西方社会秩序与控制思想的异同与历史意义。
关键词:荀子,亚里士多德,社会控制,比较研究
思想家在对社会进行的思考中,社会秩序和社会控制总是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在中国,荀子综核儒法,构建了儒家最完备最实用的社会秩序与社会控制理论。正所谓“洛山崩而铜钟应”,古希腊的伟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社会控制方面也有深刻思考。对比研究这两位先贤的社会控制思想,是非常有价值的事情。
荀子(约公元前313—前238年)处于轴心时代末期,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前322年)处于轴心时代后期,所处的时代大致相同。在东方的华夏古国,荀子是“百家争鸣”学术的集大成者;而亚里士多德则是古希腊最博学的百科全书式的人物。
一儒家三代代表人物都注重社会控制模式的构建,孔子“蒿目时艰,疾首痛心,于是奋力而起,四处奔波,以重建西周社会秩序为己任。”a提出“正名”、“复礼”、“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恢复失范社会秩序的主张。此后孟子提出以“性善论”、“仁政”为核心的社会控制思想;到了荀子,则提出“隆礼重法”“德、礼、政、刑”分层次的社会控制体系。
德国社会学家韦伯把权威分为传统型、魅力型和法理型三种类型,儒家认为统治者应该是有德君子,具有社会表率作用。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b“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荀子也同样看重统治者的表率作用,认为这是淳化风俗、正本清源的关键,也是社会稳定的高层因素。他说:“故君国长民者,……必先修正其在我者,然后徐责其在人者,威乎刑罚。
三德者诚乎上,则下应之如景响,虽欲无明达,得乎哉!”(《荀子·富国》)a“君者,民之原也,原清则流清;原浊则流浊。故有社稷者而不能爱民,不能利民,而求民之亲爱己,不可得也。民不亲不爱,而求其为己用、为己死,不可得也。民不为己用、不为己死,而求兵之劲、城之固,不可得也。”
(《君道》)在《荀子》书中,他多处谈到,君主和统治集团要亲民养民爱民,不要过分剥夺他们的劳动所得,不要让他们处于饥寒之中。薄赋敛,省刑罚,轻徭役,处事公正,宽厚仁慈,严于律己,轻于责人,身为表率,对上忠,对下信,态度和谐,处事公正明辨,这些就是德的要求。
只要统治者能明德如此,则臣民自然望风向化,形成良好风俗,这就是一种社会教化,就是社会控制力量。西周初期制定的礼乐制度,是一个无所不包的社会规范体系。它对社会各阶层都规定了完备的行为规范和权利义务。中国所谓礼治社会,西周是最典型的。东周以来,王纲解纽,礼崩乐坏,社会失范,礼制基本失去了控制社会的作用。
孟子对礼的重视已大大减弱,但是荀子仍然认为,礼制对于社会稳定、国家的治理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并且,由于“礼不下庶人”,所以礼制主要是针对士及士以上阶层的控制手段。荀子在社会学史上的最重要的贡献就是发明了“群”的学说,他说人与动物的基本区别就是人能“群”,即过社会生活,而能过有秩序的“群”的社会生活的关键又在于“明分”,即把握和遵行自己的社会地位社会角色所要求的分寸,而确定这个分寸的制度规范主要就是礼法,礼是为了规范人的需求、遏制人性恶而产生的。荀子社会思想的基点是人性恶。荀子认为,孟子说人性善,是没有弄明白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区别。
他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礼义者,圣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者也。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性恶》)也就是说,人性是人的生物性,与动物一样有饥饱冷暖的感觉,还有各种欲望,欲望满足不了就会产生争斗。
争斗会导致群体生活的毁灭,所以需要社会制度的约束,这就是礼义法度产生的根源。而风俗道德,礼仪法度,都是后天在人性上通过教化学习获得的社会性内容,即非本真的东西。这种“伪”正是人之所以为人、“群”之所以能“群”,社会秩序所以能够维持的根本所在。人的社会化、社会教化就是“化性而起伪”。“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
(《性恶》)荀子说人性恶,并不是要像后来一些道学家主张的“存天理,去人欲”,而是承认人的生物需求的正当性,“恶”的存在的合理性。他说没有了人性的恶,“伪”也就没有了存身之地,“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性伪合而天下治。”
(《礼论》)正确处理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的关系就是“性伪合”,人性健康适度的欲求与社会规范的适当制约,就是理想的社会秩序。礼的社会控制作用是区分社会成员的等级关系,使之各安其分,各守其业。“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
(《王制》)“故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修身》)“国无礼则不正,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既错之而人莫之能诬也。”(《王霸》)从上到下,从天子到庶民,离开礼的约束和协调,一切都会陷入混乱,“上莫不致爱其下,而制之以礼。……故下之亲上欢如父母,可杀而不可使不顺。
君臣上下,贵贱长幼,至于庶人,莫不以是为隆正。然后皆内自省以谨于分,是百王之所以同也,而礼法之枢要也。然后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总方而议,则天子共己而止矣。出若入若,天下莫不平均,莫不治辨。是百王之所同而礼法之大分也。”
(《王霸》)可以说,荀子把礼的作用几乎提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坚信,只要潜移默化地把社会规范内化为各阶层人的内在自觉,充分发挥礼的功能,社会秩序就会得到有效控制,犯罪行为就会得到积极预防。在孔子那里,主要重视德与礼的控制,政令刑法则不见强调;《孟子》一书都在抨击统治者暴政,倡导“仁政”。荀子则把政令也作为重要的一环。“上之于下,如保赤子,政令制度,所以接下之人。”(《王霸》)即是说,对于下层百姓来说,政令是主要的规范。
政令带有一定强制性,说明荀子的社会控制顺序是分层次的,德主要的是对上层统治者的要求,礼主要是对士人以上阶层的,而法令则主要规范下层民众。在另一处他说:“今亦以天下之显,诸侯诚义乎志意,加义乎法则度量,著之以政事,案申重之以贵贱杀生,使袭然终始犹一也。”
(《王霸》)这里的“法则度量”,主要就是政令。政令既区别于软性控制的礼,又不是处理犯罪的刑。荀子非常重视刑罚的社会控制作用,这是他与孔子孟子最大的差别之一。孔孟皆重视德礼教化、内在的软性控制、道德礼义的自律,而荀子则认为,德礼与刑罚同样重要,应该“隆礼重法”,两手都硬。隆礼,要“皆内自省,以谨于分”,是软性控制;重法,主要是针对庶民实施的硬控制。
礼和法,德和刑,各有不同的侧重点与功能,“由士以上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必以法数制之。”(《富国》)德、礼、政、刑,成为荀子系统的控制模式。为什么需要强调刑罚作为社会控制的重要手段呢?是因为人性恶,人不能完全依靠“礼乐节之”,有些人不免犯罪,为了维护礼的严肃性和社会稳定,必须“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
(《性恶》)“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两者分别,则贤不肖不杂,是非不乱。”(《王制》)尽管如此,有一段话阐述了教化和刑赏的关系:“故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诛而不赏,则勤励之民不劝;诛赏而不类,则下疑俗俭而百姓不一。故先王明礼义以壹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之,爵服庆赏以申重之。时其事、轻其任以调齐之,潢然兼覆之,养长之,如保赤子。若是,故奸邪不作,盗贼不起,而化善者劝勉矣。”
(《富国》)意思是说,不先进行教化就诛杀犯罪者,即使刑法严峻也不能控制犯罪;光教化不诛杀,犯罪分子就不会受到惩处;光杀不赏,勤恳的人得不到鼓励,而赏罚不当,也会引起混乱。所以,教化与刑罚并用,才能安定社会,消除犯罪。荀子在多处讲到法,并提到赏罚的次序。“至道大形,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尚贤使能则民知方。”
(《君道》)“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以其本知其末,以其左知其右,凡百事异理而相守也。庆赏刑罚,同类而后应,政教习俗,相顺而后行。”(《大略》)这说明,不同社会控制机制,有机结合,按序发挥作用,形成一个面面俱到、从宽到严的控制体系。荀子的法的思想体现的是儒家特色的人治与法制的辩证思想。“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
(《君道》)荀子看到了法令是死的,人是活的,法令要靠人来执行,如果没有好人来执行,法令再好也会引起混乱。人治与法制从来都是儒法两派争论的焦点,双方各执一偏,而荀子这里给出了比较公允的、辩证的分析论断。体现了儒法合流的趋向。
二亚里士多德在社会控制思想方面的主张,也是综合性的,他的主张具有很务实的特点,是在分析、吸收、批判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学说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亚氏的人性论也主张人性恶。但亚里士多德在说人性恶的同时,又说人性也具备一定的善,是善恶兼有。他说:“人们所由入德成善者出于三端。这三端为[出生所禀的]天赋、[日后养成的]习惯、及[其内在的]理性。”a在这三端中理性非常重要。他认为,理性实为人类所独有,理性是三端中的基调,所以三者之间要是不相和谐,人类宁可违背天赋和习惯,而依从理性,把理性作为行为准则。把人的理性与社会控制结合分析,是亚里士多德的特点。
亚里士多德在探讨社会犯罪时指出:“实际上,所有这些罪恶都是导源于人类的罪恶本性。”b他批评了以往一些政治家(包括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把犯罪归咎于贫富不均、主张均分财产的说法,认为均分财产不光解决不了问题,而且会产生新的不公。
因为人的能力有不同,“有才能的人对于这种制度将有所抱憾,他们感觉自己应该比一般公民多得一些,却竟然被限制了;实际上,这些人就常常因为胸中不平,以致激起一国的内乱。人类的恶德就在他那漫无止境的贪心,一时他很满意于获有两个奥布尔的津贴,到了习以为常时,又希望有更多的津贴了,他就是这样的永不知足。人类的欲望原是无止境的,许多人正是终生营营,力求填充自己的欲壑。财产的平均分配终于不足以救治这种劣性及其罪恶。”c
亚氏并没有仅仅着眼于经济利益的分配,他还看到政治地位——也就是社会权力资源的竞争也是动乱的原因。“人间的争端或城邦的内讧并不能完全归因于财富的失调,名位或名誉的不平也常常会引起争端。但名利两途的熙攘,各循其不同的途径;民众的吵闹都着意于财货的不平,至于有才能的人所憎恨的却是名位的过分‘平等’,他们[一旦受辱或不得其位,就]因荣誉的不平而从事革命活动;这种愤慨的性情恰好表现于诗人的诗句‘良莠不分兮贤愚同列。’”d
亚氏在这里所说,与帕累托精英理论和达伦多夫社会冲突理论相合,也许对后者产生过影响。帕累托认为,精英人物没有机会获得名位权力,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为争夺这些资源而发生党争或者革命。达伦多夫认为,社会阶层的分化,主要是一些人利用掌握的权力所导致,要消除人性中天然的恶和它在权力上的延伸,必需在最大限度上控制它,最好的选择就是制约权力。亚里士多德还主张,法律应该具有一定的连续性、稳定性,因为“变革实在是一件应当慎重考虑的大事。
人们倘使习惯于轻率的变革,这不是社会的幸福,要是变革所得的利益不大,则法律和政府方面所包含的一些缺点还是姑且让它沿袭的好;一经更张,法律和政府的威信总要有一定程度的降落,这样,变革所得的一些利益也许不足以抵偿更张所受的损失。”h因为法律之所以能见效,全靠民众的服从,而遵守法律的习性须经过长期的培养,如果经常修改变更法律,就会导致混乱,而法律的社会控制力也就势必削弱。
在现代社会学理论中,人们把富裕阶层、中产阶层和贫困阶层的比例关系看做社会稳定的重要标志,中产阶级主导社会的价值观念,对社会有责任感,有能力干预社会,这个阶层所占比重越大,贫和富两头越小,社会就越稳定。其实这是亚里士多德的发现。亚里士多德说:这种政体要适应城邦大多数公民的善恶标准,“所以最好的生活方式就应该是行于中庸,行于每个人都能达到的中庸。”“政体原来就是公民[团体和个人]生活的规范。
在一切城邦中,所有公民可以分为三个部分(阶级)——极富、极贫和两者之间的中产阶级。现在,大家既然已公认节制和中庸常常是最好的品德,那么人生所赋有的善德就完全应当以[毋过毋不及的]中间境界为最佳。处在这种境界的人们最能顺从理性。”i哪个阶层处于这种中庸的境界呢?自然是中产阶级。
亚里士多德论证说,两头的阶级都有他们的缺陷,比较易于极端和偏执。富裕上层,在奢纵的环境中成长起来,往往蔑视法度;出身贫困的,又因出身卑贱而自甘暴弃。一方习于服从就像一群奴隶,另一方则光愿意发号施令不肯接受统治,这两种人组成的社会就像主子和奴才组成的社会,潜藏着严重的社会危机,因为“这里一方暴露着蔑视的姿态,另一方则怀抱着妒恨的心理。一个政治团体应有的友谊和交情这里就见不到了。”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这种友谊和交情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是不可或缺的,是和谐社会的保证。一个城邦作为一个社会存在,应该尽可能的由同质性的人组成,中产阶级是最合适的。“据我们看来,就一个城邦各种成分的自然配合说,唯有以中产阶级为基础才能组成最好的政体,中产阶级(小康之家)比任何其他阶级都较为稳定。
他们既不像穷人那样希图他人的财物,他们的资产也不像富人那么多得足以引起穷人的觊觎。既不对别人抱有任何阴谋,也不会自相残害,他们过着无所忧惧的平安生活。”“很明显,最好的政治团体必须由中产阶级执掌政权;凡邦内中产阶级强大,足以抗衡其他两个部分而有余,或至少要比其它单独一个部分为强大——那么中产阶级在邦内占有具足轻重的地位,其他两个相对立的部分(阶级)就谁都不能主治政权——这就可能组成优良的政体。”
“凡邦内中产阶级强大的,公民之间就少党派而无内讧”a。亚氏认为,中产阶级体现中庸品格,处事公允,最优秀的立法家几乎都出自中产之家,他们能把政体保持在中间形式,从而避免党派之争,政权就稳定而持久。
三在中国思想历史上,荀子所起的作用堪与亚里士多德在西方相比。
谭嗣同曾经说过:“两千年来之学,荀学也。”e也就是说,虽然孔夫子名气大,但实际上真正主导传统社会思想文化主流的是荀子的思想,尤其是礼法并重的社会控制思想。亚里士多德更被西方世界认为是政治学的祖师,影响何止一代。“他们的思想都体现了综合性的特点,表现为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融合。”
此外,亚里士多德说到了妇女与社会控制的关系问题,他已经意识到并指出了妇女对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当然,他对妇女在社会事务上发挥大的作用持否定态度。荀子对于妇女的社会作用没有论述,也许当时社会环境下,妇女的社会活动与社会影响基本可以忽略。亚里士多德谈社会控制时,往往站在社会的角度讨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注重哲学形而上学的思辨,凡事要追根究底;荀子则着眼于构建新的由上而下的社会秩序。
马克斯·韦伯说:“希腊哲学派别,就其内在的特性而言,以自由城邦的问题为取向,它们的基本课题乃是‘公民’的义务,而不是‘臣民’的义务。它们和古老而神圣的宗教恭顺戒律之间缺乏一种内在的联系;而此种戒律恰恰可以为一位家产制统治者的合法利益服务。绝对地适应此世,以及拒绝任何可疑的形而上学的思辨,与政治上最具影响力的希腊哲学家的激情(pathos)是格格不入的,而中国的儒教,正是由于缺乏这种形而上学的思辨,恰恰迎合中国当权者的政治需要。”a马克斯·韦伯说的中西情况,可以说是对荀子与亚里士多德也是比较恰当的概括。
其中儒家的情况,也与荀子最接近。荀子的社会控制思想,符合当时时势,立足社会稳定,但也缺乏对君主统治的合理性合法性的逻辑推演。结束语荀子和亚里士多德轴心时代两大思想巨人,对后来东西方文化的走向有重大影响。其社会思想方面的各自建树,都是立足于时代需求,汲取各自文化传统的产物。
荀子的社会控制模式,是以森严的等级制度为基础,所以他也是以维护地主阶级统治、规复社会秩序为目标的。到了荀子时代,大一统的趋势逐渐形成,新的等级秩序逐渐稳固,所以荀子思想就充满了等级的概念和关于“礼”的强调,君主是至高无上,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临之,使天下皆出于治。”
(《议兵》)亚氏的社会控制思想出于奴隶制度下的民主政治的土壤,是以正义为核心的,是在雅典民主政治的大背景下构思的。在城邦政治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的公民都有参与执政的同等权力。虽然那种民主政治在亚氏的时期已经过了黄金时期,出现了多种新的政体形势,但是这对于亚里士多德的构建恰恰提供了更丰富的对比材料,使他的构建更加周密务实。
在当时,无论是僭主还是平民政体,都不同于中国这样的等级制度与王侯的统治,所以两个模式的设计都成为了东西方社会发展的最为不同的地方,在中国,荀子的社会控制思想被统治者奉为圭臬,历代沿袭,非常有效的维持着封建社会秩序的稳定;在西方,亚氏的社会控制思想也为历代政治家所采纳,延续时间更长,甚至直到现当代社会也是有效的指导原则。不过,荀子思想影响下的中国文明顽强的传承下来,亚里士多德的民主学说所在的古希腊文明却中断了,其中也值得研究,但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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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与亚里士多德的社会控制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