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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学习的品质与属性

发布时间:2019-05-25 16:01所属平台:学报论文发表咨询网浏览:

摘要:利用哲学心理学理论从学习的本质中析出移动学习的属性和品质。通过分析发现,移动学习本质上还是学习,但移动学习与学习的根本区别在于移动学习是通过数字、音频和视频信号改变了学习内容的呈现方式。并以国际上实施的移动学习项目为案例,分析了移动学

  摘要:利用哲学心理学理论从学习的本质中析出移动学习的属性和品质。通过分析发现,移动学习本质上还是学习,但移动学习与学习的根本区别在于移动学习是通过数字、音频和视频信号改变了学习内容的呈现方式。并以国际上实施的移动学习项目为案例,分析了“移动学习”概念在实践中的应用,同时还对当前移动学习项目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正建议。

  关键词:心理学;移动学习;信息技术;应用

中国语言学报

  目前移动学习作为一种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已经受到全世界学习者的推崇,DesmondKeegan(2004)预言,下一代的远程学习方式将是移动学习。但是,我国移动学习理论研究仍存在着低水平上重复的倾向,理论研究的深度有待提高。实际上,移动学习是由两个概念组成:移动+学习。“学习”已经有了很多成熟的理论,但是“移动学习”作为复合概念,其外延和内涵需要进一步探讨。

  为此,本文试图从哲学和心理学层面探讨和诠释“移动学习”的属性及品质,并以东南亚国家实施的移动学习项目为案例,分析“移动学习”概念在实践中的应用,进一步明确“移动学习”的本质。科学研究的终极目标是求真。“真”意味着相互照应,内外一致[1]。

  “真”是客观事物在人大脑里的一致性反映。比如,一个学生正在大声读英语单词,这是客观存在的一种事件或行动,当问其身边的同学是否看到和听见他在读英语单词,他们都会异口同声地回答:“我看见了、也听见了他在读英语单词。”反映在学生们大脑里的“大声读英语单词”和客观现实中的“大声读英语单词”一致,学生们已经认识到了“大声读英语单词”作为真理而存在的事件或行动。概念被认为是代表了真实世界的现象,而范畴则是经详尽说明的概念[2]。

  亚利土多德将世界事物划分为十大范畴:本体,数量,质量,关系,方位,时间,面,情景,行动和经历。范畴是由两个或多个概念组成,比概念更加抽象[2]。词的意义的范畴主要有“事件”“提问”“行动”和“观点”。[3]事件是观察到的物理现实的基本实体(entity),基本要素是时间和地点[4]。行动是最具活力、最具产出性和令人振奋的活动[4]。从语言学角度看,“移动学习”作为专有名词,其意义无外乎就在其中。迪卡尔说,“虚无的东西没有属性或品质。只要在我们能感知某些属性或品质的地方,在那里我们一定能找到一种附着在那种属性或品质的东西。我们对同一件东西的属性或品质感知的越多,就会更加清楚地认识它。

  [5]”移动学习不是虚无的概念,而是一个事件(event)或行动(action),因此,它肯定有很多的属性或品质(propertiesorqualities)。学习是看不见的[6]。既然移动学习是一个事件或行动,对它的感知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它们的属性和品质的间接感知,但这些属性和品质只有通过可观察到的事件或行动,才能感知到它的存在。从认知心理学看,移动学习是一个概念。

  概念是一事物与它事物的本质区别。本质是由属性或品质表出现来的;本质是这样一种属性,没有它,一物不可能成为原来的样子。比如,一个人的本质属性就是其完整的身躯,而所穿的衣服等装饰物都是偶然属性,离开了这些东西,照样是个人,但是如果把身躯换为别人,即使那些装饰物不变,那么这个人的本质属性也发生了改变。这是物质世界的例证,形象且容易理解,但是在社会科学领域,接触的事物或对象有很多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因此找到一个概念的本质属性比较难。但是,在这里我们可以用排除法(apophatic)认识“移动学习”的本质属性。

  1学习的本质

  学习是指学习者因经验而引起的行为、能力和心理倾向的比较持久的变化[7]。经验是对各种事件的观察和参与而成为知识的基础[4]。比如,课堂上一个学生看到举手回答老师提问的学生受到了老师的表扬,他/她认识到“举手”会得到荣誉,随后他/她会效仿“举手”这个动作,这就是学习。感知是通过观察和参与获得的。这就是他/她获取的经验。而经验是通过学习者感觉器官的感知而得到的。这是直接知觉理论的基础,是从下到上的认知过程,没有推理。我们的感觉器官让我们既清晰地又有区别地感知某种实物的属性如长、宽、高、深甚至还有气味、光滑度等[5]。

  虚拟的影像对实物的某些属性是无法呈现的,如气味、光滑度等。把能引发学习发生的各种实物、事件和行动转化为数字信号,原有的一些属性或品质就会丧失,学习者的经验获取就不全面。尽管如此,学习者还能对某个实物、事件和行动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概念。如,影像中标识有一瓶醋,学习者能观察到颜色,但是闻不到气味,由于以前他/她体验过“醋”是酸的,他/她可以推断出影像中的这瓶醋的气味。这就是构建知觉(constructiveperception)理论的基础。

  它推定,“知觉是我们正在感知的和我们已经知道的。知觉是来自我们的感觉器官系统和通过经验从外界已经学习到的东西。也就是说,学习者是主动选择刺激并将感知的东西与记忆相融合。同时,通过无意地推理整合多种信息并构建成知觉。”[8]这是自上而下的认知过程。经验获取的感觉器官基本上就是这两种途径。年幼的学习者,是以非常具体的形象或实物作为刺激源来感知世界,但是随着逐渐成熟,这种刺激源可以是当下存在的或已经唤醒的经验,而依靠具体的形象或实物获取知识的可能性就减少了,取而代之的是模糊、融合的形象如“民主”“爱”等等[9]。

  “过程”是一项活动或功能,通过逐渐变化而产生的结果[4]。无论是通过直接知觉还是构建知觉获取经验,都是认知过程。学习的前提是认知的启动和发展,从认知心理学角度看,“学习”就是认知过程。从亚里士多德到后来的经验论和联想论,以及从柏拉图到后来的先天论和整体论都对人的认识过程有了基本的解释。经验论认为,经验是认识的基础,所有的认识都来源于经验,而经验是人观察和参与的各种事件;联想论认为,心是由一些来自感觉经验的简单观念构成的,而这些观念是通过联想联结在一起的。学习的过程先是对充满活动的环境中特定刺激的关注;其次是对这个刺激所呈现的信息进行加工;最后贮存起来以备后来应用[10]。这种感知的中心在大脑[11]。

  环境中的信息量很大,学习者要对由信息带来的刺激进行选择。信息是通过五官刺激学习者个体的。这种刺激就是体验,反复的体验变成为经验,经验的积累、系统化、逻辑化就成为知识。与之相反的观点是,认识是神的启示或直觉,感性材料是一团乱麻。柏拉图认为,推理是获取真理的手段,因为学习是为了回忆起心灵中已有的知识。理性主义认为,理性本身是所有知识的来源,优于和独立于感性知觉。以迪卡尔为代表的理性主义主张,所有纯粹的知识只能来自理性而非感觉器官的帮助,当然有一些理性义者只认为部分知识来自理性[12]。

  比如,老师的一节录像课,学生能观察到的只是真实课堂的影子,学生要通过自己的心灵推理真实课堂的存在并获取经验。变化就是产生不同,“相对持久的变化”是经过实践而产生的不同[6];也就是产生不同。在学习的概念中强调“实践”,但是要把自然发生的变化如衰老、成熟等区别开来,同时也要把因疾病或意外事故等而造成的相对持久的变化区别开来。因此,由学习引起的行为变化一定有动机存在,而有动机存在的行为变化有可能是可观察的、外显的。

  虽然学习是看不见的,但当它与动机形成互动然后就转变成明显的可观察的行动[6]。行为的变化可以是外显的,也可以是内隐的,如思维、问题解决和态度以及情感、知觉、信念和意图等[7]。行为变化和动机结合起来才有可能产生学习。然而外显的表现(performance)并不能作为测量学习者学了多少知识的尺度。比如,让学生作单词拼写测试,一个学生全对,一个学生全错,不能说前一个学生学得比后一个多,因为不能排除后一个学生故意拼错。

  学习和动机共同决定外显表现,只要行为发生持久变化了,无论是直接观察到的变化,还是通过测量得到的间接变化如对态度的测量,都被认为是学习发生了。通过感觉器官而获取的信息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虚拟的,但不影响学习的发生。传统的课堂教学,给予学生的刺激来自实物、亲身体验或真实场景,而这种刺激源也不一定是真实的。眼见不一定为实,迪卡尔说,“至今,我所接受的真实的东西和我所获悉的最确信的东西都来自或通过感觉器官;但是有时对我来讲,感觉器官确实有欺骗性,最为明智的作法是不要完全相信曾经欺骗我们的那些东西….”[12]

  按照迪卡尔的观点,实物给人感觉器官的刺激可能带有欺骗性,而实物变为数据、声音和视频也应当如此。传统学习中,这种欺骗性就存在,人类学习正常进行;在信息大爆炸时代,计算机、互联网、电视、电子邮件以及无以计数的其他通讯技术、新发现象洪水一样来到这个快速变化的世界[12],很多刺激源是虚拟的,同样可能具有欺骗性,然而这并没有影响学习者获取经验、实现学习。在互联网时代更需要学习者通过构建知觉学习。

  比如,一根筷子放在一杯透明的水里,从特定的角度看是斜的,如果看不清楚,学习者可以转动杯子从不同的角度看,直到得出一种结论;如果把这个杯子放在视频中,学习者就不一定能获得全部的信息,此时需要构建知觉的推理完成对这一现象的认识。当刺激源变为虚拟的超越时空时,学习者就会有更自由的学习时空,可以在公共车上通过手机屏幕记英语单词。这种刺激如果是实物(physicalobject)可以通过causeArgument感受到,如老师写的板书;也可以通过现象来推断,如手机视频接受,从图像接受可以推断有一种感觉不到的光波存在[11]。

  在人类获取经验的过程中又出现了语言文字,而语言使得学习者的感觉器官接受的刺激源更加复杂化。语言本身就具有模糊性,B·O·Smith说:“每个词都有其历史。他们是长时间从原始的各种观察到各种体验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在此过程中,从外延、内涵和情感特点上呈现出多种意思,致使对任何人而言都可能包容由一个单词所唤醒的全部经验和观察。这就是为什么普通的语言无法准确表达思想,为什么一个读者不可能完全理解文学作品的中心意思。”[13]因此,刺激源的欺骗性永远存在,但在移动学习中并不影响学习的发生和学习的结果。

  2移动学习的本质

  课堂学习时,有相当一部分学习内容的呈现方式已经发生了改变,如听老师讲一个事件的发生过程,直接参与变成了专门设计的社会实践活动,符号也转移到纸质课本和黑板上了,学习者可以在课堂上通过读课本学习,也可以带着课本到课堂外任何地方去读,由此看,传统的课堂上已经有了移动学习的元素。同样,在一堂课上,老师使用了多媒体,而学生通过观察多媒体而获取的经验包含了移动学习的元素,由这种元素的积累而产生行为、能力、心理倾向的变化,就可称为移动学习。

  但是,真正称为“移动学习”的研究始于1994年美国卡耐基-梅隆大学的WirelessAndrew(后改名HandheldAndrew)研究项目,自此项目实施后,“移动学习”作为正式术语渐渐受到世界各国学者的关注。国内有学者概括指出,移动学习是指依托移动通信技术或无线网络技术,利用移动计算设备随时地获取教育资源、教育信息和教育服务的一种新型的学习方式[14]。

  教育资源、教育信息和教育服务等都属于学习内容。郭绍青等认为,移动学习是学习者利用无线移动通信网络技术及其设备获取教育信息、教育资源和教育服务,并在适当的情境下通过移动技术实现教与学的交互,随时随地进行的数字化学习形式[15]。这种对移动学习的表述显得更加科学。移动是穿过或走过另外一个地方或朝着某个特定方向运动,是变化位置或姿势[4]。

  所以移动是某个东西的位移。在学习过程中,什么可以移动呢?可以假定学习内容不变,因为不移动时,学习内容也在变化。移动学习有两种情况:学习者位置变化,如用电脑听在线课程;学习者位置不变,学习内容的呈现方式改变了,如教师在课堂上用多媒体播放教学内容,此时已经具备了移动学习的条件,因为把媒体设备移到课堂外,学习仍旧可以发生。移动学习是偏正词组,中心词还是学习,所以移动学习只是变化了学习的形式,也就是说移动学习的本质与学习的本质没有区别,而只是由学习内容的呈现方式发生改变而引起的学习基本要素的变化。

  未来移动学习研究的重点应该转为学习过程的研究而不是最终的移动产品[16]。学习过程作为一个动态系统,由非智力系统、知识系统、智力系统和能力系统组成。四者相互影响,决定学生的学习进步[7]。移动产品是硬件,学习过程则涉及学习方法的应用以及学习结果的测量等。学习发生在一种事件、一种行动或一个过程之中,正如施良方所说(2001),学习是学习者内部发生的事情,学习本身无法测量,能测量的只能是学习的结果。

  学习的属性和品质也只能通过学习的结果来判断。按照张岱年(2002)解释,只有表达存在的统一体、普遍的关系或普遍的规范才称为范畴,如道、理,则和体用、本末而像常用的概念如山、水、白色、月亮、牛和马就不能称为范畴[1]。移动学习是范畴而非概念。学习的基本要素由学习者、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活动、学习环境、学习动机和学习结果组成,这是学习的本质属性和品质[17]。学习内容指为了实现学习目标要求学习者应当系统地掌握的知识技能作为经验的总和[18]。

  学习内容就是感觉器官的刺激源,移动学习过程中,通过技术手段把原来的刺激源:“实物、符号、事件、行动”变为了数据、声音和视频信号。戴斯蒙德.基更(DesmondKeegan)认为,远程学习、数字化学习和移动学习是远程教育发展的三个阶段[19]。从移动学习范畴的由来可见,“远程”“数字”和“移动”等都是学习内容呈现方式发生了改变,亦即学习者观察和参与各种事件的途径和方式发生了改变。刘斌、张文兰等(2009)提出移动学习的基本要素有:传播者(教学者)、信息资源、媒介与通道(终端设备及移动通信技术)、接受者(学习者)、学习环境[20]。

  如果重点关注学习本身,传播者(教学者)可以不予考虑,而媒介与通道(终端设备及移动通信技术)则是学习内容呈现方式的转变。按照亚利土多德对世界事物的划分理论,可以对移动学习的基本要素进行归类,刺激源和学习者的距离是方位,作为学习内容的刺激源是本体,设备是面,学习活动是行动,学习者与刺激源的互动是关系,学习过程是经历、学习环境是情景、学习发生场所是空间、学习活动的持续是时间。有国内学者说,移动学习资源包括移动学习材料、移动学习环境和移动学习的支持系统[21]。

  移动学习资源中的学习材料是作为学习内容的刺激源,但移动学习环境应当放在“关系”里,是学习者移动到新的环境,支持系统在“面”里。移动学习是作为学习内容的学习资源的呈现方式发生了改变,结果引起了其他基本要素的变化。ChristopherT.voKoschembahr(2005)对移动学习的属性和品质(功能)作了以下描述:告知系统,快速通知和提醒学习者的手段,交流下一步学习活动的信息;确保进入学习管理系统,比如学习注册、浏览课程目录和开始学习活动等;增强学习的互动性,比如互动讲座、应用模仿、和在线讨论[22]。

  “告知”“通知”“提醒”是由传统的“真人”完成变成了由媒介完成,而“浏览课程目”是由传统的纸质课程目录变为电子的,而由此发生的“学习活动”“互动讲座”“应用模仿”等都是学习内容呈现方式的变化。GeorgeDarby(2005)将移动学习定义为:“每当数据、声音和视频在一个单一通道上传送时,广泛依赖IP融合的这种现象。这些设备位于IP网络,比如互联网把载有声音或数据交换或视频的信息包转换成适当的形式呈现出来。”[22]学习内容的呈现方式发生改变是移动学习的核心,正因为这种变化使得学习者可超越时空的限制,接受学习内容,随后引起学习方法、学习活动和学习环境、学习动机和学习结果的变化。正像Jeoung-KeunLee,CedricWachholz所说,由于人们物理空间流动和弹性学习需求的增加而使用移动终端设备进行学习成为一种新型的学习方式[22]。

  学习的方式因ITC的发展而改变。AlexzanderDye等人将移动学习定义为:“是一种在移动设备帮助下,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生的学习,移动学习所使用的移动计算设备必须能够有效地呈现学习容,并且提供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交流。”实际上,移动学习不一定要通过教师与学习者之间的双向互动,可以是一个信息反馈或在线交流系统,如沪江英语推出的CCTalk,因为学习的发生与真实的或虚拟的教师是否存在无关。RobertM.Gagne(1977)将人类的学习结果划分为外显的五个范畴:智慧技能,语文表达能力,认知策略,运动技能和态度[23]。

  智慧技能包括概念、识别是通过各种符号与学习环境互动而获得,如阅读、写作、算数字以及识别、组合、分类、分析和量化实物、事件等学习内容在传统课堂中,由真人老师演示引导使学习者获得这些技能,在移动学习中,这些符号作为学习内容均以虚拟方式呈现。但是早期学习者要实现躯体的协调———主要有四肢和躯体在空间的运动,掌控实物,对他们的照顾者和保护者做出适当的反应是观察时实事件或直接参与,是以直接知觉为主的,但到成熟的学习者则是以构建知觉为主。移动学习更适合构建知觉方式。学习语文表达能力是通过说、写、画说清一个实事、一个事件。实事和事件都是学习内容如每周有7天每年有365天,“抗日战争”等。

  在传统课堂上,实事和事件都由真人老师讲授,而在移动学习中则可用虚拟数字、音视频信号呈现给学习者。认知策略是学习者学习、记忆和思维的内在过程,与学习内容无关,是最好的学习方法。比如,一个学习者通过互联网的iTune听BBC实时议会辩论,听到一个主题为如何制止乘客从车内向大街上扔litter的事件。听觉器官获取到刺激源litter即可联想到rubbish,后又进一步探究为什么此时用了litter而不用rubbish。通过查阅电子词典,litter指到处乱扔的自己不要的东西,强调实物和事件;而rubbish只是不要的东西,强调实物本身。这个知识点的获得第一步是学习者通过虚拟媒介获得听觉刺激(litter),第二步是学习者通过虚拟媒介电子词典获得视觉刺激(litter和rubbish的解释)。这是通过一个事件来学习英语单词litter和rubbish的意义及区别。

  这种刺激源不是来自课堂上教师的讲解,而学习者在课外的特定时间、任何地点通过听觉器官获取到数字化的学习内容,这就是完整的移动学习。与课堂学习相比,只是学习内容的呈现方式发生了改变。运动技能比如游泳、开车等,学习的内容是怎样操作,在传统学习中,是让学习者亲自体验,移动学习中可以把怎样操作转变为视频方式演示给学习者,但是不能代替亲自体验。运动技能不能完全凭借移动学习获得。态度是情感、认识和行为倾向,可以通过观察、体验、模仿等获得。在移动学习中,学习内容的呈现方式不同会让学习者产生不同的态度。

  比如应用于移动学习的英语单词记忆软件,对小学生,如果有动画,他们记忆单词的态度就变得很积极。由于态度的重要组成是情感,而情感只有真人才能产生,因此移动学习在情感方面对学习者的影响较小。智慧技能、语文表达能力等学习内容转换为通过数字、音频视频信号实现移动学习效果较好,但是对运动技能、态度的形成效果不明显。

  3移动学习的发展及理论分析

  移动学习的出现与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教育需求的增长有很大关系。CedricWachholz说:“教育发展面临一个永恒的难题:需求增加和质量提高,同时还要降低成本。”ICT在教育活动中的应用可以比较好地解决这两个问题。SheldonShaeffer(2005)说:“东南亚国家正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ICT)拓展教育机会,以加速社会经济的发展。ICT的应用和移动设备已经逐渐成为一种大面积获得教育资源和提高教育质量的策略性工具。”[22]利用ICT可以超越物理和空间的限制把优质教育资源进行扩散,这是实现教育机会均等的手段之一,但是,在实际应用中有很多理论和技术问题需要澄清和解决,难题的破解需要各国专家学者的智慧。

  3.1移动学习不能作为独立的学习方式存在

  移动学习的发展将使学生在远程学习方式上更加自由,只要能够实现电话装置的无线通信连接的地方(无论在飞机场、在船上或在他们选择的任何地方)都可以进行学习;移动学习是学习的一个旁支,更是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任何一个教育活动中都不可能有纯粹的、孤立的移动学习存在。ChristopherT.voKoschembahr(2005)说,移动学习是混合式学习的组成部分,还有电子学习(e-learning)和课堂学习等[22]。我国学者也有同样的观点,即移动学习不能作为一种独立的学习方式,而要与课堂学习网络学习等方式相结合进行[19]。

  3.2移动学习的重点是学习内容而非技术本身

  移动学习是一种在移动通信技术的支持下发生的随时随地学习,这些移动学习所使用的移动计算设备必须能够有效地呈现学习内容,并在教师与学生之间提供无线的双向通信功能(AlexanderDye,2004)。应当说,技术本身不是问题,但是要通过它把学习内容有效地呈现就是动态的、复杂的活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和核心。BruceDixon(2005)也强调,“移动学习应关注学习内容而不是技术本身。”[22]

  学习者不要成为新技术发展的奴隶。从认识角度看,最重要的是改变理念。Deshpande(2005)通过移动学习项目实施深刻体会到,使用移动学习,不要求教师掌握精深的ICT技术,而只要有一定的ICT经验水平,能使用特定的设备,并把它们当作传送教育内容的工具即可[22]。从推广策略看可以先在特殊教育和ICT课程中使用,然后在主流教育中使用。移动学习是主流学习的自然延伸,用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以学到真正的东西(bringbenefits)。

  NEARSTaristheNetworkforEnglishAcquisitionandReading.[22]就将移动学习项目确定为英语学习比较差的学生,主要移动学习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英语有效阅读与英语表达一样涉及五个领域是语音意识,单词识别,流利程度,词汇扩充,理解;二是反复接触学习内容,特别是词汇,可以使语言学习稳步发展,选择适合学习者的书,特别是词汇、背景知识和句法,使用各种技术为学生提供学习途径;三是互动学习的各种原则在设置的情景中学习,实践和反馈,从错误中学习,告诉我怎么做,让我去做;四是重点解决词汇和语音通过英语语言移动学习项目的实施。

  Dr.ElfriedaHeibert(2005)发现:当新词数量减少时,阅读技能会很快获得;当新词重复时,阅读速度会提高,成功的语言习得需要附有图像的意义明显的词、发音有规律的词、和高频词,歌曲、诗歌能很快提高语音意识。移动学习的重点是提升学习内容和提高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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