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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24 16:30所属平台:学报论文发表咨询网浏览: 次
[摘要]1959年,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废除了极端腐朽、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完成了西藏历史上划时代的伟大变革,深刻地改变了西藏人民的命运。民主改革60年来,党和国家一直将西藏扶贫工作放在优先发展事项之一,通过多渠道、大力度、长时期地扶
[摘要]1959年,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废除了极端腐朽、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完成了西藏历史上划时代的伟大变革,深刻地改变了西藏人民的命运。民主改革60年来,党和国家一直将西藏扶贫工作放在优先发展事项之一,通过多渠道、大力度、长时期地扶持,西藏的扶贫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是中国共产党带领西藏各族人民创造辉煌巨变最有力的见证,同时,也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性。进入新时代,西藏消除贫困面临宝贵机遇,前景一片光明。
贫困是全球性的存在,消除贫困是世界性难题。人类历史,写满了与贫困抗争的故事。民主改革以来,党和国家采取一系列好政策好措施,将西藏扶贫一直放在了优先发展事项之一,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发展生产、消除贫困。通过多渠道、大力度、长时期的扶持,西藏的扶贫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新西藏的发展史,就是西藏各族人民与整体贫困不懈战斗、向全面小康不断迈进的一部波澜壮阔的史诗。
西藏农业论文投稿刊物:《西藏大学学报》是建国以来,西藏第一所综合性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期刊,目前自治区唯一的CSSCI来源期刊,211主办者的民族文字版学术期刊,创刊于1986年。《学报》始终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发扬学术民主,促进学术交流。为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西藏服务;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服务。
一、西藏农牧区消除贫困的历程及成效
(一)广泛开展救济式扶贫(1951—1978年)
西藏消除贫困工作始于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进入社会主义大家庭之后,就备受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的深切关注和援助。特别是1959年西藏经过民主改革,一跃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百万翻身农奴成为国家的主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土地、牲畜和生产工具。党中央、国务院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为了从根本上彻底改变西藏贫穷落后的面貌,制定了一系列加快农牧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并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如无偿发放农具、免费给牲畜防治疫病、发放无息农贷和低息手工业贷款以及救灾款、救济款,大力收购西藏的畜产品,使广大翻身农奴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社会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广大农牧民的贫困状况也有较大程度的改善,贫困人口比民改前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使西藏农牧区的绝对贫困得到缓解。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民主改革就是西藏反贫困机制的探索。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通过开展救济式扶贫,组织农牧民群众进行农田、草场、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农牧业基本生产条件得到一定改善。同时国家还给农牧民发放低息、无息贷款开展生产、生活救助,选育和引进良种,推广化肥、农药和新式农机具,推广农牧业实用技术,有效改变了农牧区生产面貌,群众生活进一步改善,总体贫困状况有了很大改观。
(二)大力开展生产式扶贫(1978—1994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以“两个长期不变”为主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开启了西藏的农牧区改革。同时,从1980年起免征农牧业税,取消统购、派购任务。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经济高速增长,促使西藏农牧区反贫困方式由改革开放前分散的生活救济式扶贫逐渐向生产发展带动式扶贫转变。1984年,全面实施有组织、有计划的“四定”扶贫行动(定对象、定项目、定资金、定效益),扶持22个县、100多个乡、4457个村。1985年起,西藏扶贫实行“以生产扶持为主,生产与救济扶持相结合”的方针,对贫困户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排队、逐一施策,取得了良好效果,有7万多户、37万人摆脱了贫困。1990年,中央批准实施“一江两河”中部流域综合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显著改善了西藏粮食主产区的生产条件。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有力地促进了西藏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一时期,西藏自治区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81万人下降到1994年的48万人。
(三)全面解决温饱问题的开发式扶贫(1994—2000年)
1994年,西藏开始实施有计划、有组织、有规模、有目标的扶贫开发。此后,相继四次调高扶贫标准:1994年,《西藏自治区扶贫攻坚计划》制定了农区600元、牧区700元、半农半牧区650元的扶贫标准,相应的农牧区贫困对象为48万人。以《西藏自治区扶贫攻坚计划》为标志,西藏进入全面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开发式扶贫阶段。在此期间,西藏大力发展种植、养殖和加工工业,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加强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对贫困农牧民实行开发式的扶持。到2000年底,全区农牧区人均纯收入从817元提高到了1331元,贫困人口由1994年的48万人下降至7万人,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
(四)作为连片特困区域整体扶贫(2001—2015年)
2001年开始,中央把西藏作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从整体上进行扶贫。自治区制定了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300元的扶贫标准,相应的扶贫对象为农牧区贫困人口148万人;2006年,扶贫标准调高到1700元,相应的农牧区贫困人口为96.4万人;2012年,将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扶贫标准,相应的农牧区贫困人口为117万人。动态调整扶贫标准既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也在不同时段提高了扶贫的瞄准性、精准度,更体现了党在西藏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决心。2001年开始,按照中央“把西藏作为特殊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加以扶持”的要求,对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300元的农牧民给予重点扶持,到2005年底全区重点扶持人口减少至37.3万人。2006开始,西藏把人均纯收入低于1700元的农牧民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到2010年底重点扶持人口下降到了50.2万人。2011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办法》。按照国家扶贫标准(以2010年2300元不变价格),2015年底全区贫困人口为59万人。
(五)全面打响精准脱贫攻坚战(2016年至今)
西藏作为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解决贫困问题是西藏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最突出的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资金项目集中向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村、特困群体倾斜,按照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着眼于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步进入小康的目标,自治区党委政府于2016年5月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吹响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角。按照国家扶贫标准(以2010年2300元不变价格),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并全部实行建档立卡。2018年1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为推动全区今后3年脱贫攻坚更加扎实有序开展,2018年9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3年来,贯彻实施精准扶贫基本方略,用足用活用好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政策,将90%以上的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举措集中投向深度贫困县乡村,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通过抓实产业扶贫、推进易地搬迁、改善基础条件、强化金融支持、激发内生动力等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精准扶贫以来,对扶贫投入力度之巨大、成效之显著、受益面之广前所未有。2016—2017年,西藏自治区连续两次被中央确定为扶贫开发“综合评价好”的省区,受到通报表彰和资金奖励。2018年,西藏脱贫攻坚再次取得决定性进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2015年底的59万人下降到2018年底的15万人左右,贫困发生率由25.32%下降到6%;4813个贫困村退出,55个贫困县脱贫摘帽;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继续保持在16%以上。
二、西藏基本消除贫困的经验
作为全国唯一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近年来,西藏把贫困群众作为建设全面小康的关键人群,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的关键举措,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紧盯特困人群,整合项目资金、放大投入效应,创新扶贫模式、拓展扶贫途径,积累了大量扶贫攻坚的经验,走出了一条精准扶贫的路子。
(一)以完善顶层设计为保障,建立健全脱贫攻坚政策体系
自治区党委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思想,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树牢“四个意识”,下足绣花功夫,以最大的决心、最实的举措、最严的标准、最有力的行动,全力以赴实施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任务频传捷报。
1.加强顶层设计
科学编制规划,针对脱贫攻坚剩下的难“啃”的“硬骨头”,以及脱贫攻坚需要从“大水漫灌”转向“靶向治疗”、精准扶贫,自治区先后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规划》《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产业精准脱贫规划》等一揽子《规划》。同时,各市(地)、县(区)也积极出台落实规划,旅游、水利、交通等35家相关行业部门出台了行业扶贫规划,形成了门类全、范围广的脱贫攻坚规划体系。上述一揽子《规划》,明确了西藏到2020年精准脱贫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回答了“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这四个关键问题,解决了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对象不准、路子不清、责任不实、退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切实把中央的要求和西藏的实际有效地结合起来。
2.健全政策体系
自治区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意见》《关于我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等配套政策文件,形成了“1+N”的政策体系,保障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些《意见》和《办法》对解决识贫问题、政策问题、资金问题、考核问题和退出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是含金量极高的脱贫“红包”。
3.强化督导检查
为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质量,自治区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贫困人口脱贫考核办法》《西藏自治区贫困村退出与贫困县摘帽考核办法》《西藏自治区市地党委、政府(行署)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西藏自治区区(中)直单位行业扶贫(定点扶贫)考评办法》《西藏自治区驻村(居)工作队、党支部第一书记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明确考核指标程序要求。各级脱贫攻坚指挥部深入脱贫县、乡、村开展督导检查,对资金拨付、项目建设、精准脱贫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确保扶真贫、真扶贫和真脱贫。
(二)以“五个一批”精准施策为抓手,加快推进真脱贫、脱真贫
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同志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五个一批”作为重要抓手,用“绣花”功夫,推进脱贫攻坚这项大工程,把发展生产扶贫作为主攻方向,把易地搬迁扶贫作为重要补充,把生态补偿扶贫作为双赢之策,把发展教育扶贫作为治本之计,把社会保障兜底扶贫作为基本防线,全力推进贫困人口脱贫。
1.大力推动扶贫产业建设
产业扶贫是开发式扶贫的核心内容。西藏的产业精准脱贫工作紧密结合西藏自治区产业发展特点和产业扶贫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扶贫产业项目和扶贫资金,努力挖掘当地农牧业资源优势,通过加快农牧业特色化、产业化进程和“造血”功能,引导和支持所有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依靠自己的双手开创美好明天,实现就地、就近脱贫,逐步解决脱贫内生动力不足问题,增强贫困人口的自我脱贫意识、主动脱贫意识,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逐步改变农牧民合作社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带动能力弱等问题。仅2016年就整合各类涉农资金40亿元作为产业扶贫发展资金,设立风险补偿基金12.78亿元,撬动对口援藏、金融信贷、社会资本20亿元,实施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旅游业、商贸业、建筑建材业等项目528个,带动贫困群众58683人脱贫,实现脱贫由“输血”到“造血”的转变。
2.大力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建设
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高寒牧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易地扶贫搬迁。截至2018年底,全区已完成26.6万易地搬迁任务,搬迁贫困群众入住达到21.8万人。与此同时,坚持搬迁与产业、安居与乐业同步,统筹扶贫搬迁与城镇化、新农村建设、产业开发、就业、医疗、教育等条件改善相结合,依托中心城市、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水利灌区、农业综合开发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平台,聚焦培育内生动力,结合各地实际下大力气解决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增收问题,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严格执行搬迁政策,强化后续帮扶举措,努力化解政策的“悬崖效应”,着力防控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质量,确保搬迁人口搬得出、在新的生活环境中稳得住、能致富。
3.大力推动教育脱贫
按照“扶贫先扶智、彻底斩断贫困链条”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以提升贫困农牧区基础教育水平、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就学、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步脱贫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教育、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为主要工作措施,建立上下联动、多部门合力推进的教育扶贫机制,通过教育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
4.大力推动健康扶贫
深入开展“组团式健康扶贫”,大力推进“1774”工程,实施全国三级医院与我区医院“一对一”帮扶。开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核查核准45个重点病种和48个次重点病种的发病、诊断、治疗和医疗保障措施,全面完成风湿类风湿病易地搬迁。
5.大力推动生态扶贫准确把握全区主体功能区定位,大力推进美丽西藏建设,整合中央对民族地区、主体功能区、边境转移支付等重大生态资金,面向5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的群体,实行“定岗定员、定岗定责、定岗定酬”制度;落实林业生态保护、草原生态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各类专兼职生态补偿岗位,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业,人均补助标准3000元,让贫困人口吃上“生态饭”。
(三)以打好“四场硬仗”为突破口,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聚焦坚中之坚,把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来抓,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破解制约贫困地区经济加快发展的瓶颈,让贫困地区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贫困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1.加强公路建设
努力使全区公路网更加完善,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撑。加大对断头路、瓶颈路、年久失修路、牧场道路和危桥改造,打通贫困地区与外界的交通联系,全区公路通车里程达到9.6万公里,解决了贫困群众的“出行难”问题。
2.加强水利建设
水利投资优先投向贫困县(区),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项目、重点灌区工程、大中型灌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城市饮用水源地工程,项目所在地贫困农牧民通过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实现增收,同时有力提升了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3.加强能源建设
因地制宜发展水能、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加大节能灶、太阳能照明等生态能源的推广应用,带动贫困家庭改水、改电、改厨、改圈、改厕和秸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农网升级改造,主电网覆盖达到62个县,供电人口达到272万人,有效提升了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4.加大信息通信建设
全区信息通信行业坚持“精准扶贫”“点穴”脱贫,致力于农牧区信息通信发展建设,以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为抓手,在全面做好“八到农家”“寺庙九有”的基础上,全区行政村移动通信全覆盖,实现全区100%乡乡通宽带,不断提升全区通信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聚焦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目标打好脱贫攻坚战
西藏农牧区的小康,关键之一是脱贫攻坚。因此,西藏实现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目标,就要紧盯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贫困县全部摘帽这一总攻硬任务,紧紧围绕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的总体要求,不降低、不拔高,不动摇、不松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确保焦点不散、靶心不变。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底线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县(区)和脱贫主战场,突出问题导向,突出脱贫质量,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细化量化任务,下足“绣花”功夫,着力补齐发展短板,着力建立稳定脱贫机制,消除绝对贫困,确保深度贫困县(区)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倾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咬定脱贫攻坚目标,狠抓帮扶政策落实,确保按计划全面完成脱贫工作任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获得感。聚焦深度贫困县(区),进一步完善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全面落实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和举措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全力推动《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落地落实。
(二)补齐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有效解决“三难”问题
针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夯实基础。紧扣深度贫困县(区)、大力推动农牧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出行难、饮水难、用电难等问题。一是补齐水利发展短板。以解决贫困人口安全饮水、灌溉、防洪等问题为重点,加快实施贫困地区人畜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0年全面解决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加强小型农田水利、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退化草场灌溉、节水增效、水土流失治理等水利设施建设,提高供水保障能力。二是补齐电力发展短板。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加快主电网延伸,扩大主电网覆盖面,力争到2020年主电网延伸覆盖到全区74个县(区)及主要乡镇,供电人口达到97%。三是补齐交通发展短板。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面缓解贫困地区人口出行难、出行险等问题。四是补齐通讯和网络发展短板。深入实施网络扶贫工程,加快推进电商扶贫,扩大网络覆盖面。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巩固提升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到2020年实现贫困县(区)宽带网络全覆盖,有条件的建制村通宽带。五是补齐农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短板。实施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按照生态宜居的要求,开展贫困地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推进生活垃圾处置、厨房改造、卫生厕所改造、房屋改造,整理院落,实现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同步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三)实施产业扶贫行动,确保“稳定脱贫、持续增收”
按照宜农则农、宜牧则牧的原则,立足当地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因素,发挥资源禀赋作用。同时,处理好城镇就业和就近就便、不离乡不离土、能干会干的关系,完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连接机制,深入实施特色产业提升工程,鼓励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发展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就近就便融入当地产业发展,实现稳定脱贫。
(四)深入实施就业扶贫行动,实现“一户一技能”
要实现“转移就业脱贫一批”的工作目标,就要激发贫困家庭剩余劳动力的潜能,立足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推进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高培训就业率和劳务组织化程度。继续加大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培训意愿的脱贫户家庭的劳动力实行“带薪培训+实训”模式,实现“一户一技能”,不断增强群众外出务工和自主就业的竞争力。大力开发乡村振兴公益性专岗项目,主要从事村级道路维护、保洁绿化、水电保障、养老服务、就业社保协管等工作,实现脱贫户劳动力就近就便就业援助。加强与对口援藏省市合作,扶持发展以贫带贫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吸纳贫困人口就近就业。
(五)实施生态扶贫行动,开辟出一条“百姓富、生态美”的绿色发展之路
生态扶贫要紧紧围绕发展与环境这两条主线。因此,准确把握西藏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定位和针对守住生态底线这一要求,结合重点生态功能区与深度贫困区高度耦合的实际,需要处理好保护生态和脱贫攻坚的关系,整合中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资金,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定岗定员、定责定酬制度。全面落实边民补助、住房保障等守边固边政策。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各类扶贫政策,在“保生态”中“促增收”。
(六)实施健康扶贫行动,降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率
实施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对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为此,需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机制,建立贫困群众就医报销绿色通道,实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及时结算。加快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管理、重病兜底保障“三个一批”健康扶贫行动计划,对医疗负担重、患有重病的因病致贫返贫人口予以兜底保障。深入推进重大疾病防治,将包虫病、风湿(骨关节)病等重大疾病纳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和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七)实施扶志扶智行动,不断增强“内生动力”
扎实推进扶志扶智双扶措施,不断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一是要加大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大力引导贫困群众筑牢“人穷志不穷,脱贫靠自力”的思想观念,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坚定脱贫致富、加快发展的信心决心,增强内生动力,变“被动输血”为“主动造血”。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抓党建促脱贫中的主干作用,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依托新时代“农民夜校”“讲习所”等培训机构,开展扶志教育活动。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动员更多贫困群众投工投劳,增强自主脱贫的动力。建立脱贫荣誉制度,定期开展“自力更生、脱贫光荣”评选表彰活动,形成正向激励机制,并实施“扶上马、送一程”的脱贫后续扶持机制。
二是要坚持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培养好下一代,想方设法切断贫困代际传递,努力抓好基础教育。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落实15年免费教育,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确保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优质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实施好脱贫户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和书本费、国家助学金等政策。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脱贫致富直通车作用,优化提升职业教育,整合中职教育资源,实施好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等政策,提升中职教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开发、实用技术培训推广等功能水平,开展造血式扶贫,增强内生动力,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通过政策扶持,不让一名脱贫户子女辍学,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八)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健全“脱贫后续扶持机制”
精准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西藏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但是目前的脱贫基础还不牢固,存在返贫风险。因此,要把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来抓,把提升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脱贫群众如期步入小康社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于已脱贫户,继续制定已脱贫户巩固脱贫方案,持续关注已脱贫群众的新诉求、新动向,跟进解决具体困难。建立“扶上马、送一程”的脱贫后续扶持机制,对已脱贫人口从脱贫次年起,继续享受3—5年扶贫政策。
只要全方位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使力量在此汇集、政策在此倾斜、工作在此聚焦,就能早日为深度贫困地区群众叩开梦想之门,让全面小康的幸福阳光普照贫困地区、贫困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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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贫困的梦想正在雪域高原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