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咨询服务正当时学报期刊咨询网是专业的学术咨询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0-06-02 17:32所属平台:学报论文发表咨询网浏览: 次
保险有没有用?有社保,还需要商业保险吗?购买保险,如果不出险,是不是钱就白花了?我们在选择保险时,常常容易陷入的误区有哪些?在很多人的观念里还是认为保险没什么用,保险都是骗人的,卖保险的人都是骗子。普通人在选择保险时,也常常陷入以下几大误区。
保险有没有用?有社保,还需要商业保险吗?购买保险,如果不出险,是不是钱就白花了?我们在选择保险时,常常容易陷入的误区有哪些?在很多人的观念里还是认为保险没什么用,保险都是骗人的,卖保险的人都是骗子。普通人在选择保险时,也常常陷入以下几大误区。
误区1:买时易,赔时难
很多人担心理赔太难,想着多花点钱,就能买一个容易理赔的保险。这样的想法挺天真的。
保险会不会得到理赔,首先取决于你遇到的情形是否在保险的责任范围内。
前段时间,有位朋友阑尾炎发作,去医院做了阑尾切除手术,后来他拿着治疗单去申请理赔,却被拒绝了。我了解原因后发现,他被拒赔,一点儿都不冤。他拿着意外险的保单去申请手术的理赔金,保险公司怎么可能受理?他说当初听说意外险也有医疗部分,但其实意外险只赔付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就医费用。我忍不住吐槽了他一句,“你这手术,又不属于意外”。像犯这种低级错误的朋友不在少数,被拒赔皆因自己的疏忽。
想要顺利获得理赔,投保时有两点要特别注意:第一,关注保障内容;第二,在做健康告知时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的理赔都是按照条款来的,如果你连理赔条款都不看,以为出任何事都能理赔,那么到时候受损失的只能是自己。买保险一定要清楚它的保障范围。
在看条款时,不要漏看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涉及保险公司不保障的出险情况。在免责条款里,违法犯罪的行为都是免责的,毕竟我们身处一个法制社会里。比如,即使你买了重疾险,但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导致的伤残、身故等,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还有一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战争暴乱等也是免责的。
产品不同,免责条款也会有所不同,你一定要看清楚。
关于理赔,还有一个诚信问题,即你是否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
当投保重疾险和医疗险时,你需要填写健康告知。如果你刻意隐瞒自己的病情,或者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不说,保险公司怎么会知道?那么,在理赔时,损失的就是你自己的利益。
保险理赔难不难,要看你自己,只要你明确保险条款的内容,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保险理赔就不难。
从很多角度来看,保险不是骗人的,而是在帮人。当你觉得自己被骗的时候,可能是你买错保险了。如果你什么都不看,不看合同,不看条款,以为买保险很简单,等到理赔时,只能吃大亏。
误区2:有社保就不需要商业保险
很多人认为自己有了社保,就不再需要购买商业保险。其实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社保是国家为公民提供的最基本的保障。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5种。它旨在解决我们的3个问题:怕老、怕病、怕失业。
国家的保障是全面的,但是社保只能“保”,不能“包”,它的特点是“低保障,广覆盖”,只能做到最低的保障水平,而商业保险就能够做到较高的保障。
社保对普通意外医疗、伤残和身故的补偿力度都很小,而商业保险能够按照合同给予相应的、较大数额的赔付。
如果一个人身患重疾,那么社保医疗只能在他治疗后再凭发票报销,而且还不能全额报销,其中一些进口药、高价药等又都不在报销范围内。而且因为患重疾,他不能工作,他的家人也可能不得不辞掉工作照顾他,这一部分收入损失,社保也是不能报销的。但商业保险中的重疾险能在投保人确诊时,就赔付一大笔钱。购买保险的人可以自由支配这笔钱,不但可以用来支付医药费,还可以购买营养品、聘请护工等等。
在养老方面,一个人如果未活到退休年龄,是无法享受额外的社保补偿的,最多只能拿回账户里的钱。他如果退休后身故,只能领回未领完的养老金,得不到额外的补偿。社保也不存在受益人,无法继承身故保险金。而商业保险会把身故金赔付给指定或者法定的受益人,给家人留一份保障。
社保和商业保险各有千秋,可以互为补充,缺一不可。
误区3:有病治病,无病返本
经常有人让我推荐一些“有病治病,没病返本”的保险,我知道很多人喜欢返还型保险。
前段时间,一位刚毕业的年轻人跟我说,她想买一款保险,一年要七八千元,感觉挺贵的,所以还在纠结。她刚毕业没多久,正年轻,买任何一类保险都不至于如此贵。我问:“这个保险是返本的吗”?她说:“是返本的”。
部分人有很强的储蓄心理,买保险一定要买返本的,他们觉得到七八十岁能返还保费的保险,一定比不返还的好。
这也是很多人的心声:在出险时,希望得到一笔赔偿,而如果没有出险,就希望能拿回保费。返还型保险简直是“完美”的产品。
市面上有不少返还型意外险和重疾险,如果在约定时间内未出险,保险公司会将保费返给客户。这样看来,买保险似乎就免费了,迎合了消费者占便宜的心理。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我们看一下同样是一名30岁男性,在50万元保额、20年交费期的情况下,分别购买返还保费和不返还保费的A、B两种保险,到底哪种保险更划算。
30岁的男性,如果购买了66岁返还保费的保险,总保费要多交十多万元〔20×6495=129900(元)〕,77岁返还要多交近5万元〔20×2440=48800(元)〕。虽然本意上想占保费返还的便宜,但到时候返本的钱,本身就是每年多交的保费在几十年后的自然增值。
返还型保险不仅多交了保费,还有两大弊病:a.如果66岁前就身故,每年多交的近60%的保费就白交了,同其他保险一样,它只赔付保额,其他的并不会多给你;b.如果为了返还而多交很多保费,也许就没有多余的预算购买别的保险了。
对于保险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金融产品,很多人在购买时还会冒出一种想法:万一没出事呢?当这种想法出现时,潜意识里他们更加在意的是自己所交的保费,而忘了配置保险的初衷,其实是希望可以用更少的钱,获得尽可能多的保障。在保障还没有做足的情况下,不建议大家购买这类保险。
我们首先需要认清一点,保险公司不是慈善组织,所有产品都是精算师精心计算之后的结果,所以不要想着通过一份保险发财致富。不花钱就能免费得到保障,这种事情只会发生在童话世界里。
误区4:不出险,钱就白花了
我们都知道,投保人只有在出事时才会得到高保额保险金的给付。可是我们患大病或者出意外的概率会有多大呢?还有人会疑惑,我买了一份定期寿险,如果20年后期满没有出险,那么这钱岂不是打水漂了?
这里我要说的是,这钱真的没打水漂,而且花得很值。根据2017年《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中国每天有500多人因为交通意外身故,有6000多人由于癌症死亡。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我们买了一份保障20年的定期寿险,20年后还活着,首先要感谢上帝的垂爱,又活了20年。保险公司只是用你交的钱来理赔别人,如果你不幸离世,保险公司也会把理赔金给你——保险具有互济性,投保人每年在保险公司交一笔钱,给将来出事的人预备着,众人互济,利人利己,这是多赢。
保险的实质,就是一种消费,是需要成本的。你花钱买了一份受法律保护的契约,那些保障虽然我们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是实实在在的。如果你确定自己100%不会得重疾,不会发生任何意外,那么你就不用买保险,因为买保险一定是不值得的。
因此,每个人在买保险前都要想通一个问题:到底为什么买保险?是为了保险金吗?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我很喜欢我的一位朋友在下定决心买保险时所说的:“买保险是为了幸福感”。
古语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何为“利”?即那些能给人带来生理和心理双重愉悦的东西,我们可称之为“幸福感”。活于世间,生而为人,无论是大人物还是小角色,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都是一样的:为了获得幸福感。
2002年,美国心理学家丹尼尔·卡尼曼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他从心理学角度出发,对人的行为尤其是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和决策提出了全新的解释。其中一个结论是,风险决策后的输赢结果对每个人而言是不对等的,减少100元带给人的效用损失要远大于多了100元带给人的效用增加。他说,人们更在乎自己已经得到的东西,失去方知其珍贵。而保险的存在,旨在保护我们正在享有的东西:人生和财产,生命和身体。
保险不是万能的,但保险能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保障,帮助我们分散风险。我们失去的不是任何东西都能够替代的,比如,健康、生命……有保险,其实是多了份补偿,事故之后的经济补偿,不至于让你在大灾大难面前再失去更多。
误区5:大公司的保险就是好,贵的保险就是好
对大品牌过度的信任是我们最初买保险很容易犯的错,大公司、高价格,常给人一种安全感。殊不知,在大公司买保险也会有纠纷。发生纠纷后,你才会明白,安全感是需要自己给自己的,你出于一份盲目的信任,觉得大公司的产品就是好,不看条款就随意买,那就是送钱给保险公司。
生活常识告诉我们,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这个常识对日用品、家电等消费类产品是适用的,因为价格透明,性能功效简单明了,可以有很好的体验。但是在保险这个信息不对称的领域,你若对它的信息了解得不充分,就很难判断商品的好坏。
当然,很多人选择大公司还有一个原因,担心小公司不靠谱,会破产。毕竟有的理赔额达到上千万元,这让很多人不禁担心,保险公司有那么多钱吗?大公司还好,如果自己在几十年后出事理赔,小公司会不会早就破产了,那买的保险怎么办?
关于破产,其实不是一个杞人忧天的问题。我们要知道,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都有破产的风险。不过保险公司从成立到破产是有科学监管的,通过有效的监管,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我们投保人的风险。
如果保险公司真的走到了破产这一步,应该怎么办呢?《保险法》第一百条规定,保险公司应该交纳保险保障基金。无论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在它们发生重大危机时,保险保障基金都会为相关保险人提供救助。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保险公司发展到现在已接近200家,经历了多次的全球金融危机,这期间没有发生过一起破产案例。
除了防范保险公司破产,在应对保险公司破产方面,法律同样有规定。如《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破产倒闭,那么我们所购买的保险有两个去处:
首先,要转让给其他愿意接手进行兼并重组的公司;其次,如果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接手,政府会指定某家保险公司接手,一般是强制性地由非常有实力的保险公司接手。
所以,就算发生了这种极端情况,我们所购买的保单也是没问题的,只是换了一家保险公司而已。说到最后,还是那句话:买保险不是看品牌,而是看保险条款,买到适合自己的保险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许春波
保险论文投稿刊物:《保险职业学院学报》开辟的栏目有:保险热点探讨、保险理论与实务研究、保险教育研究、保险案例选粹、国外保险理论介绍、中外保险史研究、保险与新学科、经理论坛、保险专题讲座、动态与信息、经验交流、调查研究、学员园地等,是中国保险教育界,保险学术界专家、学者、研究人员和实务工作者探讨学术、展示成果、交流信息的重要阵地和窗口。
转载请注明来源。原文地址:http://www.xuebaoqk.com/xblw/5360.html
《对保险认识上的五大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