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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13 16:01所属平台:学报论文发表咨询网浏览: 次
摘要:以负责任创新理念为视角,探讨我国生态工业园区的创新发展。首先,论述了以负责任创新推进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的耦合性;其次,对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创新的内外部驱动因素进行了分析;再次,借鉴了发达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创新的成功经验;最后,提出了以
摘要:以“负责任创新”理念为视角,探讨我国生态工业园区的创新发展。首先,论述了以“负责任创新”推进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的耦合性;其次,对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创新的内外部驱动因素进行了分析;再次,借鉴了发达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创新的成功经验;最后,提出了以“负责任创新”推动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负责任创新;生态工业园区;协同创新;可持续发展
21世纪以来,在政府的主导下,我国生态工业园区蓬勃发展,不仅促进了当地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更对我国生态文明的建设具有重要示范作用。但随着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逐渐成熟,由工业园区内部环保措施所带来的环境贡献边际效应开始递减,我国生态工业园区亟须进行制度、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的创新。与此同时,随着绿色生态理念的不断深入人心,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消费者对产品质量与服务的期望值不断提高,给企业带来了越来越严峻的挑战。技术创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企业研发支出也在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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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以互联网、生物制药、纳米技术等为代表的技术创新在促进企业迅速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同时也伴随着道德伦理危机、环境污染等一系列负面影响的增加[1]。因此,在这一背景下,“负责任创新”概念应运而生,创新的责任议题也由此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2]。“负责任创新”理念作为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延续和发展,是否能促进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制度、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的创新呢?
从理论上来说,“负责任创新”提倡在开展技术创新的同时,要求企业、高校、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履行社会责任,以保证技术创新成果的社会可接受性,从而促进生态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按照该逻辑,“负责任创新”理念与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可持续发展理念是一致的。但在实践中,“负责任创新”理念是否可以促进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创新质量的提高这个问题仍然尚不明显。尽管已有不少学者对我国生态工业园区进行了研究,但仍缺乏运用“负责任创新”理念探讨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的研究。
此外,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方面起步较晚,经验较为缺乏。虽然我国制度环境、企业发展等情况与欧美发达国家具有较大的差别,但借鉴发达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与创新模式,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探讨符合我国工业园区发展特点的创新模式依然是非常必要的。基于此,本文从“负责任创新”视角出发,论述“负责任创新”与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的耦合性,分析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的内外部驱动因素,总结一些发达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的相关经验,对于提升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能力、实现园区整体绿色转型具有深远意义。
1以“负责任创新”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的耦合性
“负责任创新”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思维,源于责任伦理与科技创新的耦合,是可持续发展理念、企业社会责任等理论与科技发展、社会进步相结合的必然结果[3]。2003年,Hellström[4]正式在其文章中提出“负责任创新”理念,随后美国、德国、荷兰、丹麦等欧美国家对“负责任创新”理念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谈论与研究,其内涵和外延都得到了不断的丰富和扩展[5]。然而,目前国内外研究对“负责任创新”的定义、内涵、应用等方面虽仍存在一定分歧[6],但也有几点基本共识:首先,“负责任创新”是一个企业、政府、高校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同承担责任的互动过程[7]。
其次,“负责任创新”中的“创新”不仅仅指技术创新,其外延还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等。再次,“负责任创新”强调创新主体对创新过程、后果的反思,以纠正创新活动的偏差。最后,“负责任创新”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其立足现在着眼未来,期望社会发展“明天会更好”。
因此,本文认为,“负责任创新”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是一个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同承担责任的互动“创新”过程,在此过程中参与主体应设定具体目标,不断总结反思“创新”行为,最终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负责任创新”与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看似是两个具有不同含义与内容的范畴,但却都是在复杂交错的新兴技术时代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的必然产物,两者耦合的结果主要是由其内在思想与实践所决定的。
第一,“负责任创新”与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具有一致的多元主体,都是企业、政府、居民和高校等利益相关者,成功关键在于参与者之间能否协调利益,交流合作。“负责任创新”与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皆期望所有利益相关者都能参与到研究和创新的整个过程中,构建以企业、政府、居民等联合责任链条,共担责任与风险,为实现创新发展和生态文明共同努力。在产品设计和服务开发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是两者的共性,也只有当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事前、事中征求他们的意见,事后及时反馈沟通时,才能发挥多元主体的集体智慧,促进不同知识体系和角色的碰撞,在创新过程中体现对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
第二,“负责任创新”与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都重视将责任嵌入创新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负责任创新”将责任作为创新是否成功的重要衡量标准,内嵌于创新实践的全过程和各方面[8],探索构建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体系,以便避免新技术所带来的非此即彼的道德选择。同样,生态工业园区作为一种模仿自然生态系统的新型资源利用方式,责任必然是其创新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例如,对生态工业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而言,在努力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的同时,企业会主动选择符合社会责任价值观的实现途经,评估考虑该技术的应用可能对社会造成的后果,尽量降低技术的不确定性和潜在威胁。在此过程中,责任不是创新发展的制约因素,而是发挥引领创新发展朝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作用。第三,“负责任创新”与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都以可持续发展作为其目标,保障利益相关者权益。
近年来,技术创新对社会发展的双重影响日益突出,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负责任创新”也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以图缓解技术创新与伦理、自然之间的内在张力,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样,生态工业园区是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为促进工业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自2005年起,我国政府大力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9],十八届五中全会更是将创新摆在发展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文化创新、制度创新等各方面创新,使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生态工业园区创新驱动因素分析
与一般的企业创新不同,生态工业园区的创新并不是简单的“1+1>2”,而是以工业园区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政府、科研机构等利益相关者为重要参与者的以产业链为纽带的协同创新,这既包括企业、政府等相关者之间的协同,也包括对资源的协同。对于生态工业园区创新的驱动因素,本文认为可分为以下两部分。
2.1内部驱动因素分析
内部驱动因素主要指存在于生态工业园区内部的创新动力因素,是工业园区创新活动行为的基本动力。主要包括:企业家精神、企业文化、创新资源整合能力、技术能力。
(1)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是重要的生产要素,更是创新的主动力[10]。众所周知,资金是创新项目开展的基础,而对资金投入金额、人员参与数量、科研平台等重要内容的选择权在于企业家的最终决策,因此,影响一个企业创新抉择的主要因素在于企业家精神,其中包括负责任精神、冒险精神、合作精神等。陈洪玮等[11]从全要素视角出发,研究发现企业家精神作为内部创新驱动因素,对创新绩效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
(2)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表现的方方面面,也是企业各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作为影响企业的非物质财富,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员工的价值观,激发员工创新行为。企业的创新文化和负责任理念可发挥润滑剂作用,有利于为工业园区内企业间的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与氛围,促进合作交流,从而实现生态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3)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简称整合能力)是组织对来自不同方面的创新资源进行识别与选择、有机融合和配置的能力,其对缓解当前技术创新面临的资源约束状况有着重要作用。生态工业园区作为一个整体,企业并不是创新的唯一主体,还包括居民、政府、高校、科研机构等其他组织。一个行业或企业的创新可能会对其他主体产生连锁反应,影响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状况。当前不少研究聚焦于研发投入对创新的影响,却忽视了资源整合能力的重要性,这一能力影响着管理者能否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合理配置现有资源进行“创造性”重组。面对资源有限的状况,应从工业园区整体角度出发,加强创新主体间的合作交流,合理配置资源,避免资源的不必要浪费。
(4)技术能力。技术能力是企业技术资源的有机组合,其本质是企业在各类技术活动中累积的知识。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在于技术能力的提高,主要有三种提升模式:基于技术引进的技术能力提升模式、基于完全自主创新技术能力提升模式和基于技术合作的技术能力提升模式[12]。作为生态工业园区,要实现创新的良性循环发展,则更少不了技术能力在背后的大力支撑。
2.2外部驱动因素分析
外部驱动因素主要指生态工业园区所处的外部环境对园区创新活动所产生的驱动力量。生态工业园区的创新与外部环境息息相关。
(1)政府。政府对生态工业园区创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政府在创新方面颁布的相关政策和总体规划管理上。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激励企业开展创新活动,降低创新成本,其中尤其对一些创业初期的中小科技企业的帮扶作用更为显著[13];另一方面,作为政府行政机关,工业园区管委会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并制定园区发展规划,负责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2)市场环境。市场是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创新的关键性因素,其对创新的驱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市场需求对企业创新具有重要的影响。邹彩芬等[14]通过对上市企业的考察,研究发现市场需求对企业的创新投入与产出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市场增长潜力和市场结构对创新的影响。唐厚兴和梁威[15]以理性行为理论和动机理论为基础,研究表明在竞争性市场结构下,市场增长潜力很大时,企业间的知识共享意愿将得到很大提高,进而有利于真正实现企业间的协同创新。
3国外生态工业园区“负责任创新”成功经验借鉴
为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要求,我国生态工业园区正在经历转型升级,体制改革、空间优化、服务提升等全面铺开,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对国外发达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模式进行研究,借鉴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园区创新的先进管理模式和成功经验,有利于促进我国生态工业园区的转型升级。
3.1美国——对人“负责”:重视人才培养与引进,鼓励个人创新
(1)重视创新型人才培养。第一,美国高等教育重视大学生创业课程,注重以实践引导学生思考问题,激发学生对知识的学习热情。第二,强调学术自由,重视引导学生自由进行科学研究,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第三,重视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大学科技园、创新培育中心与企业孵化器就是其重要代表,如斯坦福大学科技园、麻省理工学院附近的剑桥创新中心。这些科技园与孵化器为科技人才的培养提供了重要实践平台,也将科技成果成功地进行了转化,大大推动了技术引领型经济的发展。
(2)重视对全球优秀人才的引进。以高工资、高品质生活吸引全球优秀人才是美国历来的传统,硅谷科技园的成功正是其最好的证明。20世纪60年代起,美国移民制度改革,优先给予具有良好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家人迁入美国,并允许其享受美国公民待遇。
随后硅谷科技园更是抛出各种橄榄枝,吸引世界各国高科技人才资源集聚硅谷。据某研究表明,硅谷年实际人均收入远高于美国其他地方的收入水平[16]。人才吸引政策和舒适的生活条件打破美国科技工业园区边界限制,为美国科技创新提供了丰富的人才资源。
3.2日本——对知识产权“负责”: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科研成果成功转化
(1)从战略高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意识到知识产权对创新的重要性后,日本政府提出了“知识产权立国”的国家战略,建立“专利法院”,以保护自主创新成果。在日本工业园区,企业也非常重视对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很多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企业战略管理系统,尤其是一些大型企业,非常重视培养员工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价值理念,经常召开相关交流会议,提高员工知识产权专业水平,并在职称晋升时将其作为重要条件之一[18]。
(2)以立法形式建立高校科技创新研究中心,促进产学研合作,保障科研成果的成功转化。日本政府先后颁布了《高校科研创新促进法》《政产学研合作税制改革法》和《技术转移交流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制度,成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以企业和市场需要为导向,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允许和鼓励大学教师到企业兼职工作,并奖励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做出贡献的大学教师。
如日本神奈川科技园成立的“KSP株式会社”,其功能主要有负责园区内企业与高校的交流合作、提供技术转让服务和金融援助等。还有坐落于日本大阪大学科技城的筑波大学科技园,科技园内企业、高校、中介机构和居民联系密切,并鼓励教师、员工等个体进行专利创新,自主创办企业,并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与相关政策支持。
3.3丹麦——对园区居民“负责”: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园区创新项目建设
园区居民是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园区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参与主体。以丹麦卡伦堡生态工业园为例,其是世界上工业生态创新发展最为典型的代表之一。丹麦卡伦堡工业共生体系的生态化技术创新离不开所在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丹麦居民长期以来受政府和学校对于技术创新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教育,并在法律上也明确规定居民对所在环境进行保护的责任和义务。高度的环境责任感使得居民对参与工业园区的创新项目建设都非常积极,比如以通过认证会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参与园区创新项目的立项、监督和审核等,并提出相关建议。
3.4韩国——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制度创新,重视竞争机制
自然资源贫瘠等经济不利的要素禀赋条件决定了韩国的工业化是很难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发展的[19]。为弥补市场缺失,韩国的工业园区创新发展一方面是依靠其制度创新,另一方面是其对竞争机制的重视。具体的,在制度创新上,政府先后颁布《工业区开发土地征用特别法案》《工业园开发促进法案》等十余部法律法规,从制度上为工业园区的发展提供依据,并给予工业园区出口补贴、税收、融资等政策优惠上的支持。政府会制定具体指标,当达不到指标时,园区会受到一定的惩罚。
4以“负责任创新”推动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的建议
为了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国生态工业园区的创新发展,应从“负责任创新”视角出发,分析生态工业园区创新驱动因素,借鉴国外成功创新发展经验,将“负责任创新”融入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策略方案,进而实现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4.1确立多元主体策略,鼓励共同参与
随着我国工业园区的阶段性发展变化,有学者主张创新主体从以政府为主导转向完全以企业为主导。而本文认为,与欧美发达国家不同,目前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意识并不高、市场经济不发达,政府对工业园区创新的引导作用依然非常重要,生态工业园区的创新发展应是多主体的,无论是制度创新、文化创新,还是技术创新,都离不开政府、企业、居民和科研机构等主体的共同参与。
参考文献:
[1]梅亮,陈劲,李福嘉.负责任创新:内涵辨析与启示[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7(2):49-53.
[2]梅亮,陈劲,李福嘉.责任式创新:“内涵—理论—方法”的整合框架[J].科学学研究,2018(3):521-530.
[3]刘战雄.负责任创新研究综述:背景、现状与趋势[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5(11):155-160.
[4]HellströmT.Systemicinnovationandrisk:Thetechnologyassessmentandthechallengeofresponsibleinnovation[J].TechnologyinSocicty,2003,25(3):369-384.
[5]梅亮,陈劲,黄江,等.见证国家强盛:一个责任式创新中正框架的解读[J].技术经济,2018(3):1-8,106.
[6]KoopsBJ.Theconcepts,approaches,andapplicationsofresponsibleinnovation[M].Berlin:SpringerInternationalPublishing,2015.
[7]薛桂波.生态风险视域下林木转基因技术的“负责任创新”[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5(7):32-37
作者:熊国保1,罗元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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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负责任创新”推进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