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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的文学观及其小说创作

发布时间:2021-05-28 16:54所属平台:学报论文发表咨询网浏览:

内容提要如果说张爱玲的小说是由雅及俗,体现的是雅中之俗,那么老舍的小说则是由俗而雅,体现的是俗中之雅。老舍的这种创作道路,同他的身世经历有密切的关系。他的天赋的幽默感,根源于清末北京满人对小趣味、小刺激的沉醉,及其将微不足道的事物艺术化的

  内容提要如果说张爱玲的小说是由雅及俗,体现的是雅中之俗,那么老舍的小说则是由俗而雅,体现的是俗中之雅。老舍的这种创作道路,同他的身世经历有密切的关系。他的天赋的幽默感,根源于清末北京满人对小趣味、小刺激的沉醉,及其将微不足道的事物艺术化的能力。老舍的文学观中主要有两个要素:一是艺术,即如何写;一是揭示,亦即是将世态人情中所存在的渺小与污浊刻画出来。老舍小说的成就,是“五四”文学革命所提倡的建立平民文学与白话文学主张的最为直接而典型的回应。老舍由于出身贫寒及其与北京的世俗文化、风土人情有着很深的联结,因此他的小说艺术是从“俗”上起步的,在西方小说及新文学运动的强烈影响下,他走着一条既追求平民性又追求艺术性的道路,因而形成了他在郑重与幽默之间的几次摆动:从滥用幽默,造成油腔滑调到故意禁止幽默,文字变得极其平淡无奇;再到返归幽默,却决心看住幽默,不准它将自己带了走,亦即是懂得了控制;最后又一次决定抛开幽默,正正经经地去写。这种多次的摆动所显示的,正是老舍求得俗中之雅的艰难。《离婚》和《骆驼祥子》表明了他此种追求的成功。

  关键词老舍张爱玲京派与海派俗中之雅《正红旗下》《骆驼祥子》

老舍文学

  一、由俗而雅:风格之由来

  如果说张爱玲的小说创作是由雅及俗,体现的是雅中之俗,那末老舍的小说创作则是由俗而雅,体现的是俗中之雅。张爱玲在《〈太太万岁〉题记》中说过这样一段话:“中国观众最难应付的一点并不是低级趣味或是理解力差,而是他们太习惯于传奇。……冀图用技巧来代替传奇,逐渐冲淡观众对于传奇戏的无魇的欲望,这一点苦心,应当可以被谅解的罢?”[1]这是由雅及俗中的一点苦闷与挣扎。而老舍在其《选集·自序》的一开头,就引了俗语“楞吃鲜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2],说明只选旧作小说五篇,是为了使集子短小精悍,这是由俗而雅的一点觉悟与自得。老舍的这种创作道路,同他的身世经历有密切的关系。

  老舍出身于一个隶属正红旗的满族家庭,父亲舒永寿是保卫皇城的一名护军,每月只有三两银子的饷银。清末满人有其特殊的文化状态及心态,老舍的自传体小说《正红旗下》对此有详细的表现。老舍夫人胡絜青说,这部小说中“主角的故事和老舍本人的身世极为相像”,“它对于了解老舍本人的身世、家庭和童年是会有很大的帮助的”[1]。老舍在这篇小说中说:“二百多年积下的历史尘垢,使一般的旗人既忘了自谴,也忘了自励。我们创造了一种独具风格的生活方式: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2]老舍从小便濡染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老舍大姐的公公,他的咳嗽清亮而有腔有调,叫人一听便能猜到他至少是四品官儿。

  他会唱联珠快书、三弦,并加入了票社。戏曲和曲艺成为满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他们不但爱听,而且喜欢粉墨登场。有的王爷会唱须生,有的贝勒会唱《金钱豹》,有的满族官员由票友而变为京剧名演员。他们也创作,大量地创作岔曲、快书、鼓词等等。老舍家的这位亲家公无论冬夏,总提着四个鸟笼子,里面是两只红颏、两只蓝颏,他不养别的鸟,红、蓝颏儿雅俗共赏,恰合佐领的身分。他来到老舍家中,便和老舍玩耍,讲养鸟、养蝈蝈、养蛐蛐的经验。老舍问他是否会骑马射箭,他咳嗽一阵后,却说起养鸟的技术。

  他似乎忘记了自己是个武官,而把毕生的精力都花费在如何使小罐小铲、咳嗽与发笑都含有高度的艺术性上,并随时沉醉在小刺激与小趣味里。生活的意义在这些满人男性看来,就是每天玩耍,玩得细致、考究、入迷。他们的聪明、能力、细心,都用在微不足道的事物上。他们在蛐蛐罐子、鸽铃、干炸丸子之类小玩意上提高了文化,可是对天下大事却一无所知。他们常常将正经事儿搀在闲话儿里说。

  妇女们则极讲规矩:站在长辈面前,一站就是几个钟头,而且笑容始终不懈地摆在脸上——尽管也许腿浮肿着。还要看着每个茶碗,随时补充热茶;看着水烟袋与旱烟袋,及时地过去装烟,吹火纸捻儿。递烟袋的姿态,要美丽得体;吹火捻儿,要一下子便将火纸吹燃。既不能多说话,又不能呆若木鸡,须精心选择最简单而恰当的字眼,在最合适的间隙,像舞台上锣鼓点儿似的那么准确,说那么一两小句,使老太太们高兴,并使她们谈得更加活跃。这种生活艺术,在家里得到经常的实践,至于婚丧大典,那就更须表演得特别精彩,连笑声的高低与请安的深浅,都要恰到好处,有板眼,有分寸。

  《正红旗下》写了一个到处受欢迎的二哥福海,老舍说:“他是熟透了的旗人,既没忘记二百多年来的骑马射箭的锻炼,又吸收了汉族、蒙族和回族的文化,论学习,他文武双全;论文化,他是‘满汉全席’。他会骑马射箭,会唱几段(只是几段)单弦牌子曲,会唱几句(只是几句)汪派的《文昭关》,会看点风水,会批八字儿。他知道怎么养鸽子,养鸟,养骡子与金鱼。”“也精于赌钱,牌九、押宝、抽签子、掷骰子、斗十胡、踢球、‘打老打小’,他都会。”[3]他请安请得最好看。然而,“在那年月,旗人越希望永远作旗人,子孙万代,可也越爱摹仿汉人”[4]。

  福海二哥这个熟透了的旗人,其实也就仅是半个、甚至是三分之一的旗人。他只会一点点满文,谈话,写点什么,都用汉语。这个福海二哥虽然不会吟诗作赋,也没学过做八股或策论,但能编个岔曲,写副春联,北京话也说得很漂亮,有一种十分轻脆快当的腔调。他虽有本领,却只能代别人应考补缺;而小瘸子、小罗锅之类的肯花钱运动,就能通过代考的枪手而当兵吃饷。

  由此,福海明白了英法联军能直入公堂地打进北京、烧掉圆明园的原因;他还看到补不上缺的白丁会终身失业,明白了佐领制度的严重弊端,因此他有远见地去学了油漆匠。干活使他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汉人,一个工人,一个顺治与康熙所想象不到的旗人。老舍幼年只赶上了大清朝的残灯末庙。在这个日落西山的残景里,子爵的女儿、佐领太太的威风,只能是虚张声势,摆在嘴皮子上了,而穷旗兵们,虽然好歹还有点铁杆庄稼,可是已经觉得脖子上仿佛有根绳子,越勒越紧!所以,老舍颇知生活的艰难,自小读书用功。

  师范毕业后,因为品学兼优被派去当京师公立第十七高等小学校长。以后他又短期在天津南开学校中学部任国文教员,回到北京后在北京教育会任文书,又兼北京一中国文教员。因课余在燕京大学旁听英语而认识了英籍教授艾温士,经艾温士的推荐,自1924年秋至1929年夏,老舍在伦敦大学东方学院工作了五年。在这期间,老舍读了不少外国文艺作品,在读希腊史诗时,他明白了自己的才力所在是小说,而非诗歌。但丁的《神曲》使他知道了文艺的真正的深度。老舍最早的三部小说——都是长篇——也是在这一期间完成的。从老舍的生活环境和上述经历中可以看出,老舍与北京的世俗文化、风土人情有很深的联结。

  1940年11月,老舍曾总结说:“在抗战前,我已写过八部长篇和几十个短篇。虽然我在天津、济南、青岛和南洋都住过相当的时期,可是这一百几十万字中十之七八是描写北平。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吆喝的声音,我全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完整的,象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的描画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1]老舍还曾对自己的风格特征之由来作过这样的说明:“我有一点点天赋的幽默之感,又搭上我是贫寒出身,所以我会由世态与人情中看出那可怜又可笑的地方来。”[2]

  老舍天赋的幽默感,根源于清末北京满人对小趣味、小刺激的沉醉,及其将微不足道的事物艺术化的能力;它表达了八旗兵制没落中的一种具有时代性的尴尬。这种时代性的尴尬便是体现在世态人情中的那可怜又可笑的地方。因此从本质上说,老舍的幽默乃是历史蹒跚脚步的一种回旋。这其中本应具有一种苍凉感,但老舍与出身贵族的张爱玲恋旧不一样,贫寒造成了他的求新与向上;京派文化的底蕴,又造成他对于社会、历史的更多的回味,这又同张爱玲小说有着生物性色彩的对于人性扭曲的侧重大不一样。所以,历史的没落体现在老舍的幽默中,是一种机智或曰理智,是一种温婉的讽刺和在夸张中的规劝。老舍自己说:“笑是理智的胜利,我不会皱着眉把眼钉在自己的一点感触上,或对着月牙儿不住的落泪,因此,我很喜欢十七八世纪假古典主义的作品。”[3]

  他在《二马》第四段第二节中说:“能在事事看出可笑的地方,生命就有趣多了。”[4]在嘲世中求得一种自慰,而能安然地生活下去,这其中显然有一种阿Q主义。由于上述差别,张爱玲的俗经由苍凉的审美观趋向于抒情性浓厚,而老舍的俗则经由幽默的风格而走向“白”——在简明易懂中寻求趣味。趋向抒情性的张爱玲小说,自然易于融入更多的诗的技法;而走向“白”的老舍的小说,则会愈益追求白话语言的艺术性。

  在张爱玲与老舍两者之俗的不同中,不仅有着上层与下层出身的区别——张爱玲的俗是后天的,是家庭变故造成的,而老舍的俗则是与生俱来的,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而且有着京派文化与海派文化的分野——海派文化的俗,更多一种市场经济的色彩与一种个人本位观,而京派文化的俗,则更多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色调及一种群体性。海派文化的俗,俗得精刮、实在;京派文化的俗,俗得自慰、自得,甚至不无一些自傲。张爱玲出手虽高,却愈益向着俗倾倒过去;老舍出手不高,却能由俗而及雅,从而形成两条发展道路,这是由其俗的内涵之不同而决定的。

  二、艺术论的文学观

  爱讲究的生活方式,很自然地使老舍形成一种艺术论的文学观。他说:“文学的责任是艺术的,这几乎要把道德完全排斥开了。艺术的,是使人忘形的;道德的,立刻使心灵坠落在尘土上。”[“1]文艺作品的成功与否,在乎它有艺术的价值没有,它内容上的含蕴是次要的。”[2]老舍将感情也看成是文学的特质之一。他将杜甫《北征》中的“学母无不为,晓妆随手抹。移时施朱铅,狼藉画眉阔。生还对童稚,似欲忘饥渴。

  问事竟挽须,谁能即嗔喝”[3]几句,与陶渊明的《饮酒诗二十首》其一所云:“衰荣无定在,彼此更共之。邵生瓜田中,宁似东陵时?寒暑有代谢,人道每如兹”[4]几句,加以褒贬,认为这几句杜诗要比这几句陶诗“留传得久远一些,因为杜甫的《北征》是人生的真经验,是带着感情写出的;陶潜的这几句是个哲学家把一段哲理装入诗的形式中,它自然不会使读者的心房跳跃”[5]。

  他对于创作内容的忽视,依稀地与清末满人不关心天下大势的心理习惯有所相通。这使得老舍在其创作初期,不仅写不出具有时代性的作品,甚至还会对一些重要问题作出错误的描写。在艺术诸要素中,老舍特别看重想象:“怎样给听众一些出其不备的刺激与惊异;这个,往大了说,便是想象的排列法。艺术作品的成功大半仗着这个排列法。”[“6]给听众一些出其不备的刺激与惊异”的小说主张,应是清末满人以至京派市俗文化追求小刺激、小趣味之审美趣味的延伸。进而,他将感情、美、想象(结构、处置、表现)看成是“文学的三个特质”[7]。值得注意的是,老舍对于想象的解释,并没有离开现实,而且他还承认真理:“想象,它是文人的心深入于人心、世故、自然,去把真理捉住。”[8]

  从作家创造的角度,老舍则意欲调合表现个性与表现自然与人生这两个方面。于是,他又将文学定义为“是生命的解释”[9]。个性的表现是指着创造说的,这有两个方面:一是个人对自然与人生怎样感觉,二是个人怎样写作。而艺术家的可贵,便在于将自然与人生的秘密揭示出来。老舍所指的秘密,即是个人对自然与人生的感觉。老舍的个性说,显然还与艺术的功能论联系着:“文学是时代的呼声,正因为文人是要满足自己;一个不看社会,不看自然,而专作些有韵的句子或平稳的故事的人,根本不是文人。”[10]

  因为社会永远是不完全的,人生永远是离不开苦恼的,文人就会时时刻刻地叩问人生,从而使“他不由得便成了预言家”[11]。我们知道,前期创造社既强调个性抒发而又不否认文艺发生之后的社会作用,他们持有一种个性与民众的贯通论。有趣的是,老舍所说“没有一个伟大的文人不是自我表现的,也没有一个伟大的文人不是自我而打动千万人的热情的”[12],这与郭沫若的话,“个性最彻底的文艺便是最有普遍性的文艺,民众的文艺”[13]有着相当的一致性。更进一步说,老舍的整个理论,和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前期郭沫若以个性的抒发为中心,一侧联系着为艺术而艺术,一侧联系着民众文学的文学观,也是十分相近的。虽然已经是三十年代初期,老舍的文学观,仍明显地有着“五四”文学理论的色彩。

  三、创作开端:《老张的哲学》

  《赵子曰》无论是从思想内容上还是从艺术上看,老舍作为一个小说家的出手是不高的。《老张的哲学》(1926)是他的第一部小说,构造了这样的情节:一个以钱本位为处世哲学的小学教师老张,利用别人欠他的债,既强逼救世军教会军官龙树古将女儿龙凤嫁给土财主孙八作妾,又要强娶一个名叫李静的姑娘。耶稣教徒龙树古耍了一个圈套,用孙八所出的买人的钱还了老张,却受华北救世军总部的委派,带了女儿到奉天建立支部宣扬福音去了。而与李静相爱的王德,则在老张娶亲之际,拿着刺刀闯去要杀老张,反被孙八等人拉倒。

  危急之际,拉车的张四将孙八的叔父、退了职的守备孙占元拉了来,孙占元命令放了王德,并代还了老张的钱,救了李静。张四还带来一封龙树古说明原委、允以还钱的信给孙八。王德被赵四送回家去就医了,家里为他娶了陈家姑娘冲喜;李静则在无望之中死去。小说对于社会有一定的揭露和抨击。

  比如,第四十一节开头,对孙占元代还老张的钱有一段议论:“人家十四岁的男女就结婚,一辈子生十六胎,你看着多了,不合乎优生学的原则了;可是人家有河不修,有空地不种树,一水一旱就死多少?十六胎?不多!况且人家还有,除了水旱,道德上,伦理上种种的妙用呢?童养媳妇偷吃半块豆腐干,打死!死了一个,没人管!借用一块利息钱的,到期不还,死罪!又死了一个,没人管!又死一个,或是一群,没人管!你能生多少?十六个!好!生!二十六个也不多!没人管!没人管你生,没人管你死,岂非一篇绝妙的人口限制论!而且这样的学说在实行上,也看着热闹而有生气呢!”[1]这一段话对于中国下层妇女悲惨生存状态有深刻的揭示。小说中还穿插写了龙树古、老张、孙八等人为争自治会领导权而勾心斗角的事,对官场的运作方式作了揶揄。小说的素材有一定的悲剧性,但老舍的处理是平庸的。逼娶之事的解决方法:一是侠客式的行刺,二是清官式的救人。这都是旧戏、旧小说中惯见的思路。

  而小说结尾——交待全书中人物的结局,也是旧小说的写法。朱自清在评论《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这两部小说时曾说:“两书中作者现身解释的地方太多,这是‘辞气浮露’的一因。而一章或一节的开端,往往有很长的解释或议论,似乎是旧小说开端的滥调,往往很杀风景的。”[2]这并不是说《赵子曰》这部小说,没有老舍的个性。上文已经说过,在老舍看来,个性的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是个人对自然与人生怎样感觉,二是个人怎样写作。而艺术家的可贵,便在于将自然与人生的秘密揭示出来。

  四、由俗向雅的初现

  《二马》(1929)是他的第三部小说,这部小说显示了他从俗向雅的端倪。老舍自己说:“《二马》是我在国外的末一部作品:从‘作’的方面说,已经有了些经验;从‘读’的方面说,我不但读得多了,而且认识了英国当代作家的著作。心理分析与描写工细是当代文艺的特色;读了它们,不会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劣,我开始决定往‘细’里写。”“《二马》中的细腻处是在《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里找不到的。”[2]中国现代小说是依靠吸收西方小说的技巧,而在克服旧小说的影响中崛起的,老舍所走的,也是这样一条道路。

  于是,老舍改变了结构方法。这部小说用了倒叙,先从结局写起,虽然这一倒叙并不吸引人,也缺少推动后面叙述的作用,却有助于作者对于小说全盘的设计。此外,因为朋友白涤洲等人的批评劝告,他开始改变夹杂文言的做法,决心在文字方面努力,以“作出一种简单的,有力的,可读的,而且美好的文章”。在风景描写上,“凄凉”“幽径”“萧条”这一类词,他都不用;而要“用顶俗浅的字另想主意”,将“白话的真正的香味”[3]写出来。老舍的这一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小说中是有一些用顶俗浅的字写景而比较好的例子,比如:“他起来,轻轻的把窗子开开。雨刚住了,太阳光象回窝的黄蜂,带着春天的甜蜜,随着马威的手由窗户缝儿挤进来。”[“4]

  三月中间,伦敦忽然见着响晴的蓝天。树木,没有云雾的障蔽,好象分外高瘦了一些。榆树枝儿纷纷往下落红黄的鳞片,柳枝很神速的挂上一层轻黄色。园中的野花,带着响声,由湿土里往外冒嫩芽。”[“5]四月中的细雨,忽晴忽落,把空气洗得怪清凉的。嫩树叶儿依然很小,可是处处有些绿意。含羞的春阳只轻轻的,从薄云里探出一些柔和的光线;地上的人影,树影都是很微淡的。野桃花开得最早,淡淡的粉色在风雨里摆动,好象媚弱的小村女,打扮得简单而秀美。”[6]老舍之所以为老舍,正是在这样一种对于白话语言艺术的努力中,显示了端倪。

  五、由俗及雅:常识与诗意

  从《二马》以后,老舍明显地经历了一个提高艺术水平、探索自我发展道路的过程。离开伦敦后,老舍在巴黎等地玩了三个月,便到新加坡当中学教师。《小坡的生日》的前四万字便是在新加坡期间写的,后二万字则是回到上海在郑振铎家里补成的。对这本小说,老舍最得意的地方是其文字的浅明简确。

  他说:“有了《小坡的生日》,我才真明白了白话的力量;我敢用最简单的话,几乎是儿童的话,描写一切了。……它给我一点信心,就是用平民千字课的一千个字也能写出很好的文章。我相信这个,因而越来越恨‘迷惘而苍凉的沙漠般的故城哟’这种句子。有人批评我,说我的文字缺乏书生气,太俗,太贫,近于车夫走卒的俗鄙;我一点也不以此为耻!”[1]别人看出的是老舍的俗,老舍自己却是发觉到了俗中的雅,也就是白话口语的艺术力量。写作《大明湖》与《猫城记》时,老舍还力图改变幽默的作风,但这两部小说,老舍以为是失败的。

  他说自己不满意《大明湖》,因为文字太老实,没有一句幽默的话,念着很容易使人打盹儿。朋友们常常劝他不要幽默了,他说:“我有时候很想努力改过,偶尔也能因努力而写出篇郑重、有点模样的东西。但是这种东西总缺乏自然的情趣,象描眉擦粉的小脚娘。让我信口开河,我的讨厌是无可否认的,可是我的天真可爱处也在里边。”[2]老舍认为自己是个爽快人,当说起笑话来时,想象便能充分活动,随笔所至自自然然就有趣味。老舍显然怀念着他的幽默。说来也有趣,鲁迅的《阿Q正传》由孙伏园而催生,老舍的名作《离婚》则因良友图书公司之立索而写成。这篇作品的写出,与《猫城记》有关。《猫城记》是因施蛰存之约而写,并刊于《现代》杂志的,当时说好收入《良友文学丛书》。

  事到临期,现代书局要印,良友扑了个空,便急要一本做替身,于是老舍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他觉得拼命与灵感是一样有劲的。也许是因为时间紧而想轻车熟路地写,老舍此次决心返归幽默,并求救于北平。但此前在艺术探索上的成败,显然对这部小说的构思及语言风格的把握,都起了有益的作用。老舍对于北京城及北京人的熟悉,使他一下子就想出了“张大哥”及其他许多人来;但要将他们组织到一起,不杂乱无章,就得使“张大哥”统领这一群人。于是老舍就设定其身份为媒人,由此,又假设那些人恰恰害着通行的“苦闷病”[3],这就能以各色人等揭显一件事的各种花样了,他发现自己捉住了个不错的东西。这一构思的成功,既因为对于时代生活的熟悉,也因为已成长了一种对于小说结构的把握能力。

  老舍说:“一向我写东西总是冒险式的,随写随着发现新事实;即使有时候有个中心思想,也往往因人物或事实的趣味而唱荒了腔。这回我下了决心要把人物都拴在一个木桩上。”[4]因为下笔前已有了整个计划,写起来又能一气到底,所以进度很快,居然能早了一个月交稿,以至于老舍将此事称之为“是生平最痛快的一件事”[5]。虽然老舍仍立意要幽默,却懂得要把幽默看住,不准它将自己带了走。即使还有滑下去的地方,但对之加以控制的意识是明确的。于是,老舍可以自豪地说:“匀净是《离婚》的好处”[6]。匀是说的结构的匀称,净是说的语言的干净,也就是口语的艺术化:舒卷而冼炼,通俗而有意蕴,调笑而有节制,总之是达到了俗中之雅的境界了。

  六、俗中之雅的呈现

  老舍向着郑重方向的努力,在短篇小说《月牙儿》(1935)上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大明湖》在“一·二八”战火中被焚,老舍将其中最精彩的地方提炼出来,成功了一篇名作。小说写母女二人因生活所逼先后做暗娼的事,将母女两个交叉着、对照着写,实际上就写尽了最不幸的一类女人的一生。小说从女儿的眼中来写,便于心理刻划,篇幅虽短,却写出了女人不甘、却又不得不出卖肉体时的矛盾、彷徨的曲折心理。作品写得很透。以一个贫苦人的眼光来看社会,“肚子饿是最大的真理”[6],“世界就是狼吞虎咽的世界,谁坏谁就有便宜”[7]。

  小说论文范例:拓展阅读,引导学生学会“读小说”

  李长之说:“老舍用的北京话,是比任何作家地道的。我们不能不留神来欣赏。当我来到北平时,读老舍的小说,是决不及现在了解得透彻,和能够玩味的。他用的真是活的北京话,在字面里,我们可以听出响亮顿挫的语音。北京话是最铺张的,最讲场面的,然而有架子而无生命,我们找不出什么样有骨头,有血,有肉的真味,自然,也缺少委婉和细腻。其中所有的,乃是油滑,干脆。”[7]北京话有其优点,也有其缺点。大而言之,白话也是这样,其优点是平易,其缺点是稀松,因为平则松,易则浅。发而为文,就会产生含蕴不足的情况。老舍之往细写的艺术取向,与白话口语正相适合,但这两方面的结合也往往有艺术概括力不高的缺点。以一当十的境界,对于发扬了白话口语优点的老舍来说,是一个有着更大难度的追求。

  作者:王锺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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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的文学观及其小说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