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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研究》学报论文发表期刊推荐

发布时间:2015-03-09 10:54所属平台:学报期刊咨询网浏览:

期刊简介 《法商研究》,其前身是《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57年初创刊,自1986年复刊至今,发表了大量的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优秀文章,对推动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先后被有关单位确定为中国中文法律类核心期刊,并成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

《法商研究》学报论文发表期刊推荐
法商研究
期刊周期:双月
期刊级别:核心期刊
国内统一刊号:42-1664/D
国外统一刊号:1672-0393
主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主管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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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刊简介

  《法商研究》,其前身是《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57年初创刊,自1986年复刊至今,发表了大量的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优秀文章,对推动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先后被有关单位确定为“中国中文法律类核心期刊”,并成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三个数据库的来源期刊,并为“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于1957年初创刊,由学报编辑委员会负责编辑、出版、发行。《中南政法学院学报》属学术理论刊物。至1958年出版3期后,因中南政法学院与其他院系合并为湖北大学,《中南政法学院学报》更名为《政法学习》。《政法学习》一直出版到湖北大学时期,后因湖北大学被撤销,《政法学习》遂停刊。

  法商研究封面中南政法学院恢复建校之初,为了及时反映学院以法学为主的教学科研成果,培养学术人才,即着手抓了学术刊物的建设。1984年12月20日,院临时党委向司法部党组呈报《关于恢复出版《中南政法学院学报》的报告。经司法部报文化部批准,同意《中南政法学院学报》正式公开出版,刊期为季刊。

  经过紧张的筹备,1986年3月,《中南政法学院学报》出版复刊号。其办刊宗旨为:完整、准确地阐述和宣传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探讨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特点,探究中国法律理论与实践问题,探索当前改革中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服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交流研究成果,活跃学术思想,发现和培养法学研究人才。复刊后的《中南政法学院学报》为季刊,96页,每季末月30日出版,设置的主要栏目有:法制与改革论坛、法学专论、法制系统科学研究、司法实践、案例分析与讨论、调查报告、教改研究、学生论文选、自学辅导、国外法学之窗等,先后由湖北省农科院经作所、棉花所印刷厂和湖北省新生印刷厂、中南民族学院印刷厂印刷。 根据中南政法学院申请,《中南政法学院学报》于1987年6月15日取得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中国国家中心分配的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000-5234。1989年至1991年,中南政法学院曾三次向司法部报告,请求更改《中南政法学院学报》的刊名、刊期,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获批准;1992年11月18日,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中南政法学院再次向司法部报告,请求将《中南政法学院学报》的刊名更改为《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将学报的刊期更改为双月刊,经司法部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国家新闻出版署于1993年11月17日同意将《中南政法学院学报》更名为《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自1994年第2期起,《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正式以新刊名(并改季刊为双月刊)出版发行,逢单月15日出版,新编国内统一刊号为CN42-1370/D。由中南政法学院印刷厂印刷,主要设置以下栏目:市场经济与法专论、法学论坛、热点问题、法学争鸣、中青年法学家、外国法制借鉴、司法实践。1998年1月,《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改由中科院武汉分院科技印刷厂印刷。1999年1月,《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版面由96页增至128页。1999年7月,《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国内刊号改为CN42-5055/D。2000年5月,中南财经大学与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1年1月,《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更名为《法商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法学版)》,版面由128页增至144页。2002年5月,《法商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法学版)》国内刊号改为CN42-1370/D。2002年7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新出报刊[2002]653号文件的要求,《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正式更名为《法商研究》,其主办单位由中南政法学院变更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内刊号改为CN42-1664/D。2003年1月,《法商研究》取得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中国国家中心分配的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 1672-0393。

  编辑部概况

  1984年底,在中南政法学院科研处下设《中南政法学院学报》编辑部,只有1人具体负责筹备学报复刊及复刊初期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及杂务。1986年秋季增至3人。经司法部同意,1989年3月,《中南政法学院学报》编辑部从科研处独立出来,正式成为系、处、所一级学术机构。1988年《中南政法学院学报》编辑部增至4人,1990年增至5人,1992年增至6人,1999年增至7人,因退休和工作调动等原因,1999年4~5月减为4人,1999秋增至5人,现有在编人员4人,兼职6人。其中教授2人,编审1人(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人,副编审2人(硕士),讲师1人,助教1人,助理编辑1人(硕士)。6位兼职编辑已经获得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4位专职编辑中有3人已经成为或即将成为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1986年3月,《中南政法学院学报》复刊,由中南政法学院副院长罗玉珍教授兼任学报主编(1986.3-1987.6);1987年7月11日中南政法学院发文指定科研处长唐永禅教授兼任学报主编(1987.7-1988.12),萧伯符任专职副主编(1987.7-1989.3)。1989年3月正式成立中南政法学院学报编辑部,任命了主编、副主编,中南政法学院副院长丁焕春同志兼任学报主编(1989.3-1992.12),萧伯符同志(1989.3-1993.9)、刘普生同志(1989.3-1993.10)为副主编;1993年10月又任命了编辑部主任、副主任和副主编。1993年后,先后由副院长覃有土同志(1993.1-1993.12)、吴汉东同志(1994.1-1997.12)兼任主编,方世荣同志为编辑部主任、副主编(1993.10-1995.12),刘普生同志为编辑部副主任(1993.10-2002.5)、副主编(1993.10-1997.12)。1995年12月,又任命谢振国同志为编辑部副主任(1995.12-1999.4)。1998年,中南政法学院又任命了学报主编、副主编,方世荣同志任主编(1998.1-2000.9),童之伟同志(1998.1-2000.9)、刘普生同志(1998.1-2000.9)任副主编。2000年11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命童之伟同志为主编(2000.11-2002.3)、刘普生同志为副主编(2000.11-2002.3)。2002年5月,学校任命副校长覃有土同志兼任主编、刘普生同志任常务副主编、编辑部主任。

  期刊业绩

  自1986年复刊至今,《法商研究》共出版了91期,发表了大量的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优秀文章,对推动我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几年来,《法商研究》发表的文章多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据不完全统计,其中,获全国性评奖三等奖一篇,获湖北省优秀论文评奖一等奖一篇,二等奖及三等奖几十篇。

  十几年来,《法商研究》刊发的文章有30%左右被权威文摘报刊全文转载、摘登及编入索引。近几年来,转载率基本上保持在40%以上。摘转率近四年在全国政法类学报排名中,两年居于第一位,一年居于第二位,一年居于第五位;而引用率根据1998年和1999年公布的数据,在当年湖北省高校社科学报排名中位于首位。 1999年被评为“首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2002年,被中国人文社科学报学会评为“第二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从1996年开始,与清华大学光盘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学术电子出版物编辑部合作出版《法商研究》的光盘版。经过编辑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法商研究》在国内外的影响日益扩大,订户遍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部分地区,《法商研究》编辑部于1990年被评为湖北省优秀编辑部,同时,《法商研究》编辑部分别被全国文科学报研究会、湖北省社会科学期刊研究会、湖北省期刊协会和湖北省高校学报研究会等学术团体选为理事或常务理事单位。

  《法商研究》的发展

  《法商研究》复刊十几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概括来讲,经验主要有三条:一是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十几年来,学校党委、行政对《法商研究》一直无微不至地关怀,从办刊经费、办公条件、人员配置上一路绿灯,使《法商研究》走上正轨,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二是《法商研究》编辑部的领导能以身作则,将《法商研究》当成事业来抓,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法商研究》的质量逐年上升,地位日益提高;三是专职编辑人员不仅敬业爱岗、责任心、事业心强,而且正在成为“学者型的编辑”。《法商研究》存在的问题有两个:一是人员配置不够,专业编辑人员的数量还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二是在规范化建设上有些滞后,离国家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展望未来,《法商研究》编辑部各位同仁决心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抓住机遇,同心协力,走内涵式发展之路,为将《法商研究》办成国内一流的名刊、大刊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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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范例

  1、《法商研究》在CSSCI法学类来源期刊中排名稳居第三

  2、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及其体系效应

  3、我国案例指向制度功能之考察

  4、民事再审程序立法的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为中心的考察

  5、从校车安全事件看国家的给付义务

  6、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宏观调控制度转型

  7、论能动司法的程序规制

  8、为我国行政事实行为救济制度辩护

  9、转型期我国犯罪治理模式之转换——从“压力维控型”到“压力疏导型”

  10、合同法上可得利益赔偿规则的反思与重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适用的实证考察出发

  11、我国群体性事件之公法防治对策研究

  12、定密的主观性及其克服

  13、商业预付卡的法律规制研究

  14、国际投资条约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问题研究——以“伊佳兰公司诉中国案”为中心的分析

  15、双边投资条约冲突条款研究——兼论我国双边投资条约冲突条款的完善

  16、地缘政治视阈下的中国海外投资准入国民待遇保护——基于“冰岛拒绝中坤集团投资案”的法律思考

  17、经验法则适用规则之探讨

  18、论调解制度在民事检察监督中的引入

  19、拒不支付报酬犯罪比较研究

  20、裁员保护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

  说明:杂志目录每期都会更新有一定的时效性,仅供参考。

  投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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