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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10 17:09所属平台:学报论文发表咨询网浏览: 次
摘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以权力场的形式存在,是权力关系的矛盾运动在全球化、网络化的社会结构再生产中型构而成的,具有动态平衡特征的客观实在。在分布式互联的网络社会中,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行动的根本在于促进网络社会场域中
摘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以“权力场”的形式存在,是权力关系的矛盾运动在全球化、网络化的社会结构再生产中型构而成的,具有动态平衡特征的客观实在。在分布式互联的网络社会中,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行动的根本在于促进网络社会场域中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互联互通。从以文化人、以网传道的一体化视角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的第一要务是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文本的生产与消费,实现人文互联、民心相通。
关键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人文互联;民心相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网络文化强国建设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要着力做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1]这篇大文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在内涵上特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底色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在外延上泛指面向全球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
从根本上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以“权力场”的形式存在,是权力关系的矛盾运动在全球化、网络化的社会结构再生产中型构而成的,具有动态平衡特征的客观实在。网络社会的“结构”表征的是全球化、网络化的社会系统较持久的特征,其最重要的指代是全球化、网络化的社会系统再生产中蕴含的且被反复采用的规则与资源,这些反复采用的规则与资源具有跨越较大社会时空范围的坚固性。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密切关注、着力倡导的正是结构化层面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实践,其目标指向在于以制度化的形式将那些在跨时空向度上趋于稳定或已稳定下来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实践根深蒂固地积淀下来。“本固才能枝荣,根深才能叶茂。”深刻认识“互联网+传播”的本质,准确把握元态的、具有独立而完整内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的本质,才能履行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的第一要务。
一、“互联网+传播”的互联互通本质
在最基本的意义上,网络是事物之间连接关联而成的系统。“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着网络,网络将世界联系起来成为一个整体。”[2]人类社会的本质,在实践上是网络的;网络的本质,在实践上是一种组织。网络化生存、网络化生活一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只是互联网络的出现及其广泛且深度地运用,才再次让人们清醒而深刻地感受到了网络的社会组织力量。
网络社会依托的网络是互联网络(Internetwork)的简称,“指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3]互联网络是由局域网、城域网、广域网等多个子网络互联而成的更大的网络系统,是网络的网络。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脱胎于信息技术但又高于信息技术的互联网技术,通过分布式互联原理创造性地转化并发展了网络的社会组织力量,型构了一种崭新的人类社会组织形态——网络社会。恰如曼纽尔·卡斯特在《网络社会的崛起》一书中描绘的:“作为一种历史趋势,信息时代的支配性功能与过程日益以网络组织起来。网络建构了我们社会的新社会形态,而网络化逻辑的扩散实质性地改变了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虽然社会组织的网络形式已经存在于其他时空中,新信息技术范式却为其渗透扩张遍及整个社会结构提供了物质基础。
此外,我认为这个网络化逻辑会导致较高层级的社会决定作用甚至经由网络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利益:流动的权力优先于权力的流动。在网络中现身或缺席,以及每个网络相对于其他网络的动态关系,都是我们社会中支配与变迁的关键根源。”[4]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关系与结构的总和构成社会场。传播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场在社会传播活动中具有先在性和基础性的地位。由此我们才常说,社会传播是一定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中的社会信息传受行为。
社会传播是一个复杂的信息传受过程的集合体,主要体现为“为何目的、何人传播、用何信息、用何编码、用何渠道、传给何人、如何解码、有何影响”等过程的相互作用及其所引起的整体性的发展变化,其本质在于促进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信息的互通。网络社会场中网络化传播的“化”所蕴含的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分布式互联转化之意,是以“化人”为中心的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分布式互联转化。
贯彻“网络社会+传播”蕴含的“融二为一”的一体化逻辑,进而求得并落实网络化传播的化人本质,就是要从网络社会的互联本质中探求传播的化人要素,就是要从传播的互通本质探求网络社会的化人要素。互联,连接也;互通,接受也。互联互通,“互联”在先、“互通”在后,“互联”是实现路径,“互通”是真正目的。统合网络化的信息互联本质与传播的信息互通本质,我们完全可以说,网络化传播的本质在于促进网络社会场域中人与人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的互联互通本质
“文化的本质在于人类的能动创造。”文化既是人类社会的存在样式,也是人的社会存在样式,因为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社会和文化是“人类”的两种“同体异构”的抽象实在,人对自己社会生存方式选择的过程,亦是对文化的一种选择。文化选择主要包括三个向度:“一是最普遍意义上的人类整体的文化选择;二是最典型、最有特色的民族的文化选择;三是最有活力、最具可变性的个体的文化选择。”不同民族会根据自身生存所处的环境、所具备的对象性占有能力,能动地选择创造适合本民族的社会存在样式——文化,进而从客观上促成了代表人类社会各种存在样式的不同文化,如各具民族特色的希腊文化、阿拉伯文化、埃及文化、墨西哥文化、俄罗斯文化、中华文化。
既定的民族文化既为人类整体的文化选择提供了先在格局,也为个体文化选择提供了先在格局。与此同时,各民族、各个体也会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实现对民族文化子网的创造性选择、对象性占有[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本质亦在于人(主要指中华民族)的能动创造,是中华民族创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中华民族的统一。
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思想文化,记载了中华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开展的精神活动、进行的理性思维、创造的文化成果,反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已经成为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再生系统,构成了准文化编码。从文化再生产的角度可以推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遵照自身的自组织规律对中华民族及其社会事务的各种联系,“运用信息进行秩序创造并共享其意义的具有动态再生产性的编码系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华民族的互创性特征也相应地表现为中华民族创造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编码,又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编码所创造。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编码的解构遵循自组织的法则,并建构起多重的实存的中华民族生活世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编码作为中华民族的“软件”,内蕴的软实力在于以文化人、化育天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动态的历时性构建、共时性存在,只有有机融入人类社会的全球化、网络化浪潮,才能获取网络化出场的资格,由“潜伏状态”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为“活态”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的语境中,“潜伏状态”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没能与网络社会的网络化传播规则结合,仍处在隐匿、边缘、沉寂状态的传统文化。“活态”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被网络化传播形态激活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其存在样态能随网络化传播的新技术新业态而改变,能在网络社会中发挥活生生的社会教化功能。
坚持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蕴含的“融二为一”的一体化逻辑,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工作,就是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化人、育人价值中探求网络化传播的化人要素,从“网络化传播”的互联互通本质中探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化人要素,进而求得并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的本质。
立足网络化传播的本质——促进网络社会场境中人与人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统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化人价值,我们完全可以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的本质在于促进网络社会场境中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互联互通。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技术”,主要是促使网络新技术成果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领域转化应用,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技术改造,培育新兴文化业态,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网络文化产业的内容支撑和创意提升。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经济”,重在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的投融资平台,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领域;贵在利用互联网金融模式开辟新型融资渠道,发挥金融创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消费的刺激作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政治”,重在建立以服务治国理政为引领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库。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文化”,更多的是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资源,以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网络文学等网络文化新业态为手段,提升网络文化产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网络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的第一要务
网络化传播关系的核心是“人联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偏离航向、实效偏低的根本原因在于,未能把满足人的需求作为传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好。人的需求是再生产的原动力,以人的需求和与之相适应的产品为划分标准,可将人类文明发展划分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人的需求是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结合,相应地,人类的生产可相对地分为物质生产和精神(知识、思想、理论、观念等)生产,人类的生活可相对地分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人类的产品也可相对地分为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人类的文明也可相对地分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人的需求是社会生产的出发点,物质需求是基础性的需求,精神需求是更高层次的需求。需求的融合发展引导着社会生产的融合发展,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是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物质生产决定精神生产,精神生产通过作用于人的思想系统、心理系统,使人成为生产力系统中最活跃的因素、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再发展。“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网络化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再生产就是根据人的需求不断反复进行的社会生产过程。
从理论上看,网络化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再生产过程主要包括网络化生产、网络化传播、网络化消费这三个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节点。其中,网络化生产是起点,起决定作用;网络化传播是转换点,起转化促进作用;网络化消费是终点,亦是再生产的起点,起定性定向作用。从现实的情况来看,“酒香不怕巷子深”已成为过去式,没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网络化传播过程,就难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网络化消费,更难言再生产过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网络化生产。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网络化传播已成为网络化生产过程中独特而重要的战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独特就独特在:一方面,既是精神文化的生产过程,也是人的精神生产过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网络化传播影响和塑造着人的精神生产,人的精神生产又反作用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网络化传播;另一方面,其既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文化生产力,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文化消费力。
“原生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本身具有的自生产性和它生产性(受众的消费性)是通过“再加工”后的网络化传播文本表现出来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网络化传播文本,既可以是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资源的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网络音乐,也可以是通过三维扫描建模技术、高清影像采集技术再现的珍贵文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文本的消费,既包括物质层面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设施的消费,也包括精神层面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消费。“文运同国运相牵,文脉同国脉相连。”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民心相通贵在文化相通,文化相通重在网络相通。
以“文化+”“互联网+”的方式打造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文本,既要注重“商脉”,更要注重“文脉”,以文化相通、网络相通助推民心相通。民心相通是最基础、最根本的互联互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行动蕴含的权力强调的是转换能力,从网络化生产、网络化传播、网络化消费一体化的视角,充分发挥网络化传播在网络化生产与网络化消费一体化进程中的转化促进作用,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推动网络化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产品流动起来、流入人心,实现民心相通。至此,我们完全可以说,推动网络社会再生产场域中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互联互通的第一要务是: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文本的生产与消费,实现人文互联、民心相通。
传统文化论文范文:陶瓷茶具中内蕴的中国传统文化解读
摘要:我国有着悠久的饮茶文化,随着时代的发展,茶已经成为了我国人们生活的必需品,而我国的饮茶有着丰富的茶文化,丰富的茶文化通过各种形式以及载体呈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茶具是我们饮茶的必要工具之一,其也承载了我国丰富的茶文化,通过对茶具蕴含文化的解读,也是对我国茶文化的解读方法之一。茶文化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茶具蕴含文化的研究也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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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化传播的联通本质与第一要务》